吳貓頭/踐踏立法精神的野保法修法

摘錄:從去年開始引發朝野極大爭議並延燒至今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近日進入了修法的黨團協商階段。整個修法過程和內容,不但與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和規範意旨背道而馳,在權衡不同利益團體間衝突和矛盾時,也欠缺整體審慎的評估和考量。更有甚者,少數立法委員以其個人執念霸王硬上弓,非但忽視行政機關執法上的實務現實和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還直接踐踏了野保法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的立法核心。

野保法的存在,是為了維護和永續利用我們共有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這樣的立意及利益並不專屬於任何族裔或宗教團體,而是屬於在這塊土地的毎一個人。因此,無論是原住民狩獵或宗教放生的修法爭議,最優先考量的應該是:任何行為和活動只要有可能傷害生態環境和破壞自然資源,都必須被嚴格審慎的管理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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