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研習課程搭配語文領域,邀請到戮力於動物保護志業多年的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宗慧老師,以及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教授黃宗潔老師。兩位老師充分運用自身語文專業在諸多研究及教學中帶入動物主題,並共同撰寫《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一書於去年出版。

講師:黃宗慧(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宗潔(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教授)
報導:不只有語文之美 文學作品中隱藏的動物議題


如何以文學來培養對動物的覺知與同理:黃宗慧
講座摘要:周怡汝(關懷生命協會專員)

宗慧老師以他過去在日本飯店下榻時的故事作為開場,並表示應打破二元對立的僵化思維來覺知與同理動物。接著以史賓塞-布朗(Spencer-Brown)所提的「要陳述任何事物的狀態(indication),必得先做出某種區隔(distinction)」說明用什麼樣的區隔(distinction)會看到什麼樣的成果,就如同民眾去水族館看到壯觀的豹紋魟魚貼著空缸透明玻璃,便一廂情願地覺得牠好漂亮、白白的下腹部呼吸孔很像在微笑,卻不知是因為水缸底下沒有鋪沙,魟魚無法依照藏匿的習性躲在沙裡。

而文學往往與感性連結在一起,被認為是不科學不理性的,實則不然。透過對觀看角度自我反思的立場,會發現文學並不是只是簡單地談小貓小狗。例如在《狗:狗與人之間的社會學》一書中,達爾文將動物擬人化,這種情感啟發他科學的重要靈感,又如珍古德無視科學反擬人化的訓誡,將動物視為獨立個體,得以提出黑猩猩心智、情緒和個性的重要觀察和研究。在初期動保運動中,Peter Singer和Tom Regan兩名大將十分強調要理性做動保,怕被視為愛與不愛的個人選擇,卻透過甘地(Gandhi)的「It was the death of our dog that awakened my heart」的事件可知,人再理性還是會被寵物的死衝擊內心。而且理性主義至上也導致了十八世紀正向意義的感性(sentimentality),開始有了負面感性即是缺乏判斷力(lack of judgement),也等同於自我放任(self-indulgence)的迷思。再加上當時醫學(如活體解剖)、科學發達,認為不該飼養寵物,導致對同伴動物的愛難以啟齒,而「養寵物」變成是一種宰制關係。

因此,過度強調與偏重理性,可能讓我們怯於坦言對動物的所見與所感。融合能說清動物倫理的理性與感受「他者(動物)」苦難的感性,是文學培養對動物覺知與同情的第一步,應該多注重他者與人類的「相似性」而非「差異性」,文學會帶我們去體驗他者的感受。透過漫畫《夜巡貓》中街貓賞花的行為,反思這些「他者」是否無法與人類共同擁有欣賞世界的能力。故事中的屋主從一開始拿掃把想驅趕街貓,到看到其駐足賞花的行為,想起死去的太太種花的場景,轉念將野貓當作是客人,隨即送上食物,這樣的動物行為「擬人化」(化人主義)是正向的。相反地,也有被貼上不科學、不客觀的標籤的例子,如Disneyfication中,Mickey Mouse的形象從原本接近動物老鼠的樣態扭曲成可愛人形的老鼠,只是為了人類自我的滿足。

倘若我們撇除擬人化與投射,其實動物和人一樣,都會表現出焦慮、恐懼、開心等等的特質,而認知到這點將是通往動物倫理的一扇門。如《鰻漫回家路》中的鰻魚,其特性很貼近現實,只是多加了一些擬人化的想像,借用了人類詞語來描述。而在文學上,我們可以透過作品中人與動物的關係借題發揮,帶入相關議題的思考,舉例而言,《我是藍?》談圈養動物或弱勢結盟、《蒼蠅》談弱弱相殘、《黑貓》談虐待動物心理等。這些作品不一定要有故事性,但文字本身的力量卻足以喚醒我們在乎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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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文學來培養對動物的覺知與同理:黃宗潔
講座摘要:周怡汝(關懷生命協會專員)

黃宗潔老師首先介紹Mary Gaitskill的〈走失的貓〉,其故事說的是一個對家人與其他人事物淡薄的人,遇到一隻浪貓,進而開始對周圍產生觸動,也改變了對其已逝父親的想法。這種來自於人類世界以外的愛,理清了主人公過往和其他人之間的愛,可見動物可以帶來情感教育的力量,從日常生活或文學當中動物能帶給作者和讀者雙向意義。

除此之外,文學也能提高我們對動物的覺知與同理,例如Ray Bradbury的《寫作的禪意》,作者寫出〈密使〉及〈天父,請原諒我,我犯了罪〉兩篇與狗相關的散文,試圖召喚讀者心中同樣的罪惡感;另外則是Eric R. Kandel的《啟示的年代》,這是一本論述維也納精神醫學發展的書,主要論述覺知與同理難以二分。

而如何以文學來培養對動物的覺知與同理,可分為六點,以下簡短說明。
1. 以文學看見邊界的可滲透性(相容性)
漫畫是最容易入手,包容性最大,且充滿想像力的載體,非常適合談動保,如五十嵐大介的《故事說不停》,該作品主要是談生物的覺知,而五十嵐透過故事讓人明白「共存」,就是包容、接納自己所不熟悉、不理解的他者的一種態度。

2. 以文學看見生物彼此的差異(他者性)
諸星大二郎的《栞與紙魚子》這部漫畫敘述一位女孩所養的六歲公貓如其所願,變成人類,但主人一臉嫌棄,因其成為一位胖大叔壓在身上撒嬌,爾後發現是噩夢一場。其實人貓殊途,人與動物之間是有隔閡的,當不去意識其他生物與我們有什麼差別,就會產生錯誤的對待。

3. 以文學看見生態系的整體性
以阿尼默的《小輓》其中一篇作品〈家蚊〉為例,透過母狗、母蚊子與媽媽的三個母親形象類比,做為不同生物,同樣為了繁衍後代共生於世,這是生態的共時性,是生活的日常,透過觀察生物的全貌,才能理解不同物種各自活下去的方式。

4. 以文學學習尊重相同與相異
克雷格・查爾茲《遇見動物的時刻》中,提到紅斑蟾蜍可以在一個每年只降下一捧雨水的地方造就生存奇蹟。由此可知,儘管每一種生物都是活在一樣的世界,但每一個生物都是獨特的。如同約翰.葛雷所著的《貓哲學》,其中的貓不需要檢視自己的生活,因為牠們並不懷疑生命是否值得一活。

5. 以文學擴大同理
黛安.艾克曼則在《感官之旅》寫到,「我們在缺乏觸覺的社會中養育孩子,所以得以非人類的生物補償,首先是玩具熊和毯子,然後是寵物。萬一沒有觸摸,那麼我們就真的被隔絕了。」像是恆河猴母愛剝奪實驗,證明小猴子對媽媽(無生物)的情感投射是真實的,可移轉擴大到任何地方,只要有愛都是好的。而艾加・凱磊的《再讓我說個故事好不好》中,小孩把撲滿豬當作朋友,最後不忍心打破,將其拿到森林裡去野放。更是證明即使是非生物,也可成為情感結構的移轉與擴大的契機。

6.以文學記憶/記錄人與動物關係
動物史在歷史研究上是很邊緣的,但文學卻是保留的重要形式。像是麥可•克勞頓在《火車大劫案》中記錄維多利亞時期鬥狗(獸)的傳統,捕鼠是最常見的狗類競技;陳思宏的《鬼地方》可見島嶼鄉下的三合院中人與狗的關係,對於狗「白腳蹄」有著不吉利的挑、丟、嫌的迷思。

宗潔老師透過許多文學作品與我們分享動物與文學的關係、如何透過文學覺知與同理動物,越關心動物就要越謹慎,好的文學不是單聲道,應避免流於呼籲式的口號,結盟文學和運動的想像,透過文字紀錄窺探那個時代與那個人對於動物的看法,因為文學更容易喚起人類的道德感。

推薦書單:
《謙卑先生與屠夫醫生》(實現首例恆河猴換頭手術,神經外科先驅羅伯.懷特對移植人類大腦的追求,以及靈魂移植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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