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挺挺動物應援團、挺挺網絡社會企業
報導:
露西法案在台灣(一):立法禁止寵物買賣有用嗎?
露西法案在台灣(二):禁止「第三方販售」寵物可行嗎?
露西法案在台灣(三):寵物產業轉型,台灣準備好了嗎?
(我自己是)商業背景,在這個法案的推動過程當中,我今天要特別謝謝兩位,一位是陳理事,一位是張理事長,就是因為他們算是,一位是育種方的代表,一位是業者方的代表,我其實之前我自己有想過,如果今天是業者端找我去參加這樣的活動,我覺得我可能不一定會去,所以我真的是很謝謝張理事長今天願意,因為老實說如果今天業者沒有坐在這裡,我覺得這一場研討會的意義,基本上幾乎是不存在的,就是我們自己動保自說自話就是了。
那接下來我講一下,因為終究我是一個主辦方或者說我是發起單位,所以今天我想要從三個部分來就是講我這個section。我們有去做一些店家的訪查,那我們發現到目前現有的一個銷售模式之下,就是透過通路的銷售模式,我們找到了一些問題,那這個問題是不是──當然站在我們的立場,我們會覺得就是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我們認為推動露西法案有它解決這些問題的可能性,但它是不是一個最好的方式?或者回過頭來,也許在業者方反而他聽到的一些想法,或者聽到,原來就是我們從消費端看到、原來我們認為這樣是一個問題,那會不會也許從業者方,他們其實可以提出一個更好的,一樣可以達到對動物好的目標的方式,我覺得其實是有可能的,那因為我們會,第一個part會做這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當然就是,如果說今天真的我要推動這個部分,之前我跟林于凱林議員,其實因為他,于凱議員是做動保出身的,所以他之前其實就直接丟了一個問題,非常的直接。他說:「偉蘋你這樣推,你有想過業者嗎?」甚至於你影響的業者的不管是退場機制也好,或者是轉業的方式也好,他就很直接的問我。因為畢竟我們做動物保護,不要忘記這個社會是由人組成的,所以一旦我們要推行一個法案,我們勢必牽涉到人,如果我們把人只是劃成說你是敵人,我這一方有我這一方的支持者,你那一方就是敵人,基本上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可能沒有辦法達到一個最理想的狀態。所以我第二個部分反而會比較講到的是,用我的專業去作一些分析,就是寵物產業,我認為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一下,是不是在台灣的現階段已經走到一個轉型的契機。
那接下來就是實際上寵物購買責任的探討。基本上是我自己是做一個,應該說我投入大量的,我不像吳老師是政策專業背景,現場也有動督盟的前輩,可能在政策倡議上,他是更有經驗的,所以對我來講很重要的,反而是我怎麼樣去影響大眾,去形成一個正確的音量或者正確的態度,那也許也會讓不管是好的業者可以受到相對的支持,以及好的政策可以受到更多的投入。
那我先直接講第一個part。第一個part是我們實際上,包含我的設計夥伴親自跑了超過15家,然後馨心自己也跑,我們是用我們自己最親近的志工去跑店家訪查。基本上我回過頭來講,我們今天其實所謂的要希望能夠去效法英國推動台版的露西法案,實際上我們的目標不是為了法案。我們其實為的是,站在我們的立場,我們當然是為了去維護育種動物的動物福利,以及飼主責任,我認為我看到的是飼主責任最源頭的管理,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兩個部分。那露西法案在台灣是不是一個達成這兩個目標的最好方式,是今天這個研討會希望能夠提出來進行討論的一個部分。
那首先就是第一個部分是,我們如果去每一個店家都會跟,我們是以我們想要買狗的一個消費者心態去互動,所以我們就會去問說(寵物)好不好教,好不好買(養)?那我們收到的就是,9成的店家,我們訪查了超過大概有30家的店家,9成的店家回應都是好養、好教;其中有一家會提醒說,就是應該在互動的過程當中,互動的對象是一隻臘腸,所以店家有主動的講說,我們這隻臘腸很愛叫喔,所以有沒有店家是有主動去做回應的?是有的。那另外呢,甚至於在中壢,那是馨心親自拜訪的一家店家,對方簡直像是動保單位的人,就是很仔細的跟你講飼主責任這件事情,有沒有好的店家?當然有好的店家,但是大部分的店家其實普遍回應都,老實說就都還是:好養、好教,因為有些店可能也很忙,甚至於淑清,也是馨心吧,有去到很大的店家,店員是根本無暇去給你更多的建議或者是更多的回應。
所以飼主責任教育我認為絕對,也不是我認為,我覺得本來就不應該是從買了之後開始的,所以於是我們就會面對到兩個問題是,如果在現今是通路可以直接販售的情況之下,那我們要怎麼樣去教育我們的店員,也許店老闆是可能很有概念的,但是店員呢?那這個部分店員要怎麼樣教育?以及就算店員有了教育,又要怎麼樣去確保落實這個執行度?基本上我認為覺得有困難,你要透過店家去施行所謂的教育,基本上是困難的。
但是專業育種者的直接銷售會不會比較有機會?那今天我們有台灣畜犬協會的陳理事,基本上我就覺得陳理事對品種犬的認識絕對比我高太多太多了。包含我之前也是參加另外一個講座,看到陳理事有關於血統,他們是怎麼樣追溯血統,我真的是看傻了,因為陳理事他是竹科人的背景,所以那時候他的簡報也簡直像是一個科學報導,就是科學的slide。我意識到其實育種本身是很專業的,而且很多投入繁殖的他就是因為對這個犬種非常、非常的愛好,甚至於愛好到非常的害怕這個犬種有近親交配、基因壞掉、基因混亂掉了,所以相對這樣的角色是不是比較有機會達成所謂的飼主責任的源頭教育?我認為是的。那有沒有這樣的機會?我覺得就是值得探討的,我認為通路相對來講是比較做不到。
但是實際上在現階段,因為從106年10月份特寵法規(《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改了之後,確實有很多做的非常不好、甚至於黑心的業者倒掉了,所以現在留下來的,本來就是比較願意符合法規,努力把繁殖育種這件事情做好的。但現階段,台灣是不是也還有很多繁殖業者因為是從早期沿襲下來的,他們可能不像陳理事,他基本上是帶著本來就是想要去搞懂育種這件事情才投入這個產業,也就是現階段繁殖者本身的專業素養夠不夠?其實我覺得可能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號。那如果現階段合法的繁殖業者不夠,可是他有心做好,確實我們這時候就面對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可能不是單就公部門要承擔,而是我們整個體系,如果面對合法繁殖業者但他其實專業度不足,我們有沒有辦法去形塑一個什麼樣的system,一個什麼樣的方法,讓繁殖業者的專業真的能夠達到應有的專業。
那接下來第二題就是,我們的設計夥伴親自走了6家店家,那因為她自己是一個兩歲小孩的媽媽,所以她就直接說「我想要買一隻狗來陪伴我的小孩長大」。那這6家店給她的回應很明確,賣小型犬的推薦小型犬,而且講得出原因,賣大型犬的推薦大型犬,也講得出原因。但是那原因就是,譬如說「養大型犬比較好,因為怕你的小孩傷到狗」,那養小型犬的說「小型犬好,因為怕大狗傷害到你的小孩」,就是這兩個答案而已,那這個夠專業嗎?我覺得又是一個問號。但是店員這樣錯了嗎?我不覺得錯。我自己是商業環境出身,在商言商有錯嗎?沒有錯,店家追求業績跟利潤,我店裡面就是賣小型犬,今天我有消費者出現,於是我跟你推薦小型犬,我有錯嗎?我們不能說店員錯啦,我們也不能說店家錯了,老實說一個商業的公司,本來追求利潤就是商業公司的……甚至說,不追求利潤,像我這樣,某個程度可能也不是一件很正確的事情,這樣社會是沒有辦法運作的。
所以在商言商跟店家追求利潤都沒有錯,那於是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要從,寵物牠不像是一般的商品,牠真的不是一般的商品,牠是一個生命體,而且我就是買來要寵的,所以在販售制度上面是不是就有探討的空間?反而是我丟出來的,我不認為店家錯了,而是我認為這是必然,如果這個是必然,就像我剛才講的,店員他會是最好的寵物教育執行者嗎?當然我們希望,如果我們可以找到一個方式,是能夠讓通路店家扮演更好的gate keeper,就是去篩選,讓飼主從一開始源頭就有更好的責任感,甚至於去尋覓到更正確的犬種再進行飼養。
就像我的朋友在芬蘭,他就講說,在芬蘭,像我也是不對的。我養哈士奇,老實說,我承認是因為我喜歡野生動物,我覺得哈士奇像狼,所以我對哈士奇是有執迷跟偏好的。但是我曾經被我的澳洲朋友說:「偉蘋我真的很難相信你是愛護動物的人,因為你住在一個小公寓裡面卻養哈士奇。」西方人眼光是這樣的,因為你喜歡哈士奇是一件事情,但是你能不能夠養是另外一件事情,當然我們必須要講澳洲或者是荷蘭(芬蘭),他們的標準已經拉到很高。回來台灣,我現在的旺福,基本上我相信我們現在養牠絕對是對牠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為牠是被棄養在一個很殘破的地方,所以我們把牠救援出來。Anyway,確實,不同的社會還是有不同的國情跟狀態,但是我只是拉回來說,我們是不是要去看待制度面上,我們需要做的這些檢討?
那接下來就是銷售者,我們有直接去問一個問題,就是「請問,你有去過繁殖現場看過嗎?」其中兩家的寵物店本身是通路也是繁殖者,所以當然他就有看過,因為他本來就是繁殖業者,但是他繁殖的地方我們就不知道狀況是怎麼樣;那另外一家遇到的是老闆本人,所以老闆本人說:「我當然有去過啊,因為我店裡面的狗都是我親自去繁殖現場,找賣相好的回來去做銷售的」,所以有一家也有看過。但是只要是店員的,大部分連鎖店的,店員怎麼可能去繁殖現場看過?所以店員的回答SOP,我覺得這個也很合理,就是「我們店裡面保證全部都是合法的,而且都有合法字號」。確實我們在我們去(詢問)到的,包含馨心去到的比較在桃園中壢的,我們是真的都看的到字號,這個也是我覺得可以值得去……我覺得這麼多年來,其實不管是動團、業者、公部門,我們真的是有往前進。
但是接下來的問題就是, 我們遇到的都說是合法,那下一個問題我可能想要提出來的就是,合法就代表沒有問題嗎?這個其實是台中剛發出的一個新聞稿──我真的必須要我覺得是很佩服他們,因為我跟他們其實有很多的互動,我覺得他們的工作量真的是高到一個驚人──那他們去做稽查,稽查之後就帶回了,稽查三次以後發覺這個合法的業者真的沒有辦法做到合理的飼養,他沒有辦法維護最基本育種犬隻的動物福利,於是他就全部沒入。
但是我覺得這個新聞稿之下,我看到了一個問題點是,一個合法的繁殖場,他基本上當然就是透過現有的法規以及台中市很認真的去稽查,於是在現在的制度之下就可以稽查出來。他帶回來了18隻法鬥、柴犬8隻,反正總共是16隻,我提出的疑問是,我不是很確定單一的繁殖業者,怎麼可能去同時認識這麼多種(品種)?因為據我的理解,基本上我相信,繁殖任何一個品種,如果你要好好的照顧好這個狗,包含我們自己身為飼主,哈士奇的習性可能就跟一隻小瑪爾濟斯的習性很不一樣。我們一個很愛動物的人,我們可能都沒有能力照顧好多種動物,更何況今天繁殖者是要育種,他還要去搞懂,依照現有的特寵法規,他還要非常明確的知道媽媽的血統來源,以及怎麼樣去避免所謂的近親交配,這麼多的犬隻,真的做得到嗎?目前現有的特寵法針對這個部分真的有達到管理、管制的方式嗎?我是採取一個質疑的(態度)。我們在這個問題裡面找到的,就是合法不代表沒有問題,那這個問題當然不一定是透過露西法案可以解決的,但是它是一個我們必須要針對現有的特寵法去進行的一個思考。
另外我們也發覺合法性有城鄉差距,是因為我們自己親自走訪的都是都會區,都會區其實我們幾乎找到的至少都有合法字號,至少該有的標示也都有,但是在嘉義的朋友、台東的朋友,他們發現在嘉義的動物醫院、美容院、台東的寵物店、新北其中也有一家,他們是直接提供私繁,私自繁殖。那私自繁殖的情況之下,雖然都會比例還是比較低,但是我們相信一定程度上是不是包含連公部門的行政資源也有差異,或者是包含整個社會的。我們這樣講好了,放養犬在鄉下是非常非常普遍的情況下,台灣確實在城市與鄉村之間,我相信不只在流浪動物,包含在寵物店,確實也都有這樣的一個問題。只是我今天丟出來的,我認為,我們可能開始──我覺得不是業者的問題,是包含我們自己每一個人,每一個養動物的人──我們可能要開始學習跟理解到,繁殖是專業的這件事情,我們應該要讓我們的民眾理解,優質的繁殖業者,他要有相對的專業能力、專業知識去保障品種犬育種,過程當中是沒有受苦的動物,或者生下來不對的動物,那我覺得這個部分也是要去思考的。
那所以我這邊為什麼丟一個小民眾大力量,我沒有針對,大家手上拿到的資料,我想既然都已經白紙黑字寫了我就不要再重複這個部分,但是我裡面有強調,其實我這個法案完全……或者說我希望露西法案有一個禁止第三方──我反而,當然或許有一些我的一廂情願,這個我們今天在後續的QA,包含有公部門的代表都在現場──其實我很希望的反而是,這個社會上有這麼多愛護動物、關心動物的人,包含我當初會買哈士奇,是因為我熱愛哈士奇啊,如果那時候就已經有人,或者規定我必須要找到……我的認知就是你必須要找到一個優質繁殖者才可以買,因為這就是保障你喜歡的品種一個最好的開始,其實我會跟著這樣做的,我一定會這樣做。所以基本上我認為,針對這個部分我一直覺得民眾其實是一個很好的監督力量,是「我願意,你的制度可不可以讓我發揮我愛動物這樣的能量」是我覺得值得探討的。
另外呢,有半數銷售狗的店家都聲稱他們是有幫狗狗打晶片,半數沒有。在南部的一個店家,他自己是店家也是繁殖業者,而且他的繁殖是以出口為主,出口小型的繁殖犬,店家直接講說:「如果你要配,」就是他是沒有打晶片的,他直接說「如果買去之後要配種,你不要打晶片喔,因為現在政府管的越來越嚴的,打了晶片基本上是有家犬結紮管理這件事情的。」
這個是實際遇到的一個案例,那所以我必須要講,我認為如果今天,優質的breeder(飼養員)、好的breeder,我認為他相對會更願意協助政府、協助這個制度達成晶片的植入,甚至於家犬結紮的落實,因為對於保障他角色的專業度,其實都是有幫助的。所以寵物登記、家犬節育的一個控管,是不是我們可以在寵物買賣的供應鏈上,做一些調整之後,看有沒有辦法達到更好?當然也是我認為值得去討論,我認為是可能有的效果。
另外我們在都會區跑的,甚至於是都會區,我們的設計夥伴真的一個很了不起,我只能說我真的是運氣太好,遇到這樣的夥伴,她明明是專業的平面設計師,但是呢只要我們有活動,她什麼都要做。她於228假期陪母親回花蓮,她親自跑了13家花蓮市的店家,即便在花蓮市,也都只有遇到3家有販售,然後我們有志工夥伴在北投跑了7家, 7家完全都沒有販售,也就是現在台灣的通路,實際依賴賣狗的店家數在這麼多年來,是真的是有下滑的趨勢;那相對的,我要提出來就是,這個制度剛推出之後,當然還是會有店家面對到很大的壓力。假設我們要推這個法案,那有在銷售的店家,基本上那就要看他的比例嘛,今天如果是在通化街前面的那幾家店,他們依靠賣狗的收益來源,可能是9成,對他們的衝擊當然就會很大,那他們的權益要不要討論?可能至少也是要納入考慮的。但是實際上,一般店家我們其實也理解,很多店家都說,目前他們依賴賣狗創造的收益可能都是低於兩成的,所以也許效益……,就是那個衝擊度,對一個產業的衝擊度有到這麼大嗎?我們覺得當然有,但或許是可以努力想辦法承受起來的。
那既然講到業者可能要承受一些轉型的壓力,所以我接下來就直接用我行銷的背景跟大家分享說明一下,寵物產業轉型的標竿案例以及一些趨勢的分享。
在我們推這個法案的時候,我們會影響到三種角色:一個是繁殖者,一個是通路業者,一個是消費者。那在這個部分我不會討論消費者,因為我認為消費者反而是最應該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如果推這個制度,消費者的購買會變得非常的不方便,但是我就是要那個不方便。而且老實說英國都敢推,台灣為什麼不能?英國比台灣大很多,台灣其實只是一個小島,如果今天我想要養一隻哈士奇,全台灣最優秀的哈士奇的育種者,假設就是在屏東,那我跑一趟,不應該嗎?接下來你是要養牠10幾年,如果你連跑一趟屏東都覺得說「這是什麼爛制度啊,好麻煩,我買東西當然就是要方便」,那我不覺得是這樣。
就像是我們針對不同的商品本來就有不同的規定,今天買菸酒有這麼方便嗎?買菸酒跟買一杯咖啡一樣方便嗎?今天買特定的藥品有這麼方便嗎?今天我覺得很痛,我想要用──我以前生過病所以我用過嗎啡,然後我用過嗎啡知道它很好用──我現在沒有病了,可是比如說我頭痛,我想要用嗎啡可以嗎?當然不可以。所以本來針對銷售,我認為其實消費者本來就應該要承擔,就是依照物品的狀況,我們消費者本來就應該要有消費者的承擔。
那回來講可能會受到衝擊的繁殖者跟通路業者,我們先從繁殖者來看好了。我們看一下象限,水平象限是非法跟合法,垂直象限是道德與不道德。如果他今天是非法或不道德,基本上沒有什麼好講的,就是退出市場,而且在106年10月之後應該其實退出了很多。接下來就是所謂的合法但是不道德,這一塊我們覺得相對來講是最辛苦的。這個也就是台中動保處稽查的──包含我也有收到屏東縣的人員訊息給我說,他一個人要處理100家業者,他真的不知道他可以怎麼做、可以做到好。現在的法規確實很嚴格,但是他真的以目前的(人力)──這個不管是立委或者是民代,我懇求大家,如果說我們各個民代、各個縣市首長都會回應我們關心動保的人,給予我們很多(支持),「覺得我今天去參訪、做一個送養會,市長出現了,抱一隻狗狗,我們大家一起愛護狗、『毛小孩是家人』」,這樣是不夠的。我們真的必須要提供足夠的資源給一線的人員,讓他們可以執行。規定再嚴格的法規,沒有執行力都是一場空。
所以合法不道德的,如果說透過制度的改變,會不會因為今天業者他面對的是消費者,不再是同業,甚至於不再是一個公部門的小小稽查員,這個稽查員甚至於可能會受到──老實說我們也必須要承認,某一些地方的民代議員,甚至於可能比較站在業者這一方進行,讓執行的人覺得很有壓力不敢執行,那確實是存在,但是如果今天是消費者呢?今天民代沒有辦法對消費者怎麼樣,如果今天我是一個個人,我的制度面裡面就是規定我要去找到繁殖者,我去看的時候,我覺得你根本不是一個好的繁殖者,但是你合法,OK,我覺得你不夠好,我就不跟你買,這個時候業者最在乎的就是消費者。所以我認為在這個制度之下,我們讓業者直接……讓繁殖者面對消費者,實際上是繁殖者提升的一個力量。
那當然有一種就是道德但是非法的,你不能夠合法應該就要退出,但是在這個部分,這個是我不了解的,也許陳理事或者後面的講師可以探討一下,譬如說現在會不會有一種狀況是,非常道德而且很專業,但是他因為現有的法規(限制),而進不了合法這一塊。所以有沒有機會輔導合法,或者法規上面需不需要有成長的地方?
最後,當然我們最期待的就是道德又合法,也就是我們認為優質的業者應該是要被相對……我覺得他們也很辛苦,優質的業者好好的做,但是只要一個黑心繁殖的新聞報出來,那民眾就撻伐繁殖這件事情,好的業者可能就會覺得很無妄之災,或者覺得說我很努力的做,但是我永遠好像沒有辦法得到一個相對的社會尊重。但是目前合法又道德的,他的育種專業度夠不夠?他的執業環境真的OK嗎?我覺得這個是我們要去理解,我也覺得這是一個問題。這個是之前張(張靖霖)理事(長)有跟我討論過的是,目前現有台灣的繁殖業者,真的懂得繁殖、懂得育種的人,也許不懂得銷售,我們把銷售的這個工作又壓在他的身上,會不會相對的也是一種過份的……至少制度面上過份的要求?我覺得這個確實也是可以站在業者的立場上思考的。
衝擊更大的當然就是通路業者,因為我們這個法規並沒有說我們不要買賣,我們覺得買賣要全部把它封掉這就是不可能的,然後實際上也真的有好的業者。老實說,如果一個沒有流浪動物的國家,這些品種犬除了是少數民眾無法去養,譬如說他真的老了、過世了,他需要有人接手他養的品種犬,說實在的,不同的品種犬,實際上牠還是會透過買賣的過程,商業繁殖的過程去延續這個品種。
所以業者的部分,繁殖業者我們希望留下來的是優質的、專業的、好的業者,可是通路業者他現階段是有在賣的,那他當然就是立刻受到衝擊的一方,所以我丟了這個PetSmart,這個我相信也許張(張靖霖)理事長應該也很熟悉這個品牌。這是一個美國的品牌,我知道這個品牌是在2011年的時候,我買了一本書叫做《行銷3.0》,因為我自己學行銷的。這個是行銷學裡,不管是學校或者是我們自己,我們都會大量的看這個Philip Kotler這位大師的書,他裡面就提到,行銷1.0是賣產品,2.0是投消費者所好的產品,那3.0──這個不是我說的,這個是大師說的──3.0是達成人類的共同願望。快速的講4.0是什麼。4.0其實是3.0的延伸,3.0我們可以說是戰略,4.0是戰術,行銷4.0在2017年10月出版,它講的就是數位科技,如何用數位科技達到行銷3.0講的品牌價值。
那從這來講,裡面提到PetSmart,這是我整個直接整段照抄,「他基本上救了數百萬隻的寵物」。因為這是行銷的書籍,它不是動保的書籍,所以重點它講的是,透過這個設計,基本上他達到客源的開發、忠誠度的培養、顧客終身價值的極大化,因為你要領養,我大量的辦送養會。基本上,他們2017年送養出去的貓狗動物是56萬多隻,也就是他直接就開發了56萬個忠誠的客人,這些客人呢,我就會告訴你要怎麼樣好好的照顧狗,而且一定要一輩子要不離不棄,所以基本上直接就是做忠誠度的培養、做終身價值的極大化。
這個是實際上他們舉辦活動。這個活動是在鳳凰城,2天送出了500多隻的貓狗,然後他們是聯繫整個鳳凰城所有的動保單位,不只他們送,他們邀請動保單位,「你們手上有待送養的一起過來」。他們是一起做宣導、一起做送養活動,那另外他們也每年會做一次全國送養日,全國一千多家PetSmart店家同時辦送養活動,他們可以在一個週末送養出18,000隻狗,而且持續追蹤,因為他們是有店頭的,所以這個也是一個可以幫助動保的通路。就像是張(張靖霖)理事長跟我們其實聊過,實際上業者方是動保一個很大的支柱,相對來說,動保其實也是業者一個很大的支柱。
我們回過頭來看,另外一個案例是統一,全台灣的零售龍頭老大,他們也曾經試著賣過寵物商品,但是他們失敗了。這個失敗案例──統一當時是有賣貓狗的,我這邊只是要提出來──實際上有沒有賣貓狗,對通路業者來說,不見得是絕對支持他營運下去的關鍵。就像我們知道動物王國之前,因為他轉投資失利,所以被東森寵物雲收購,東森寵物雲收購之後,直接決定不在店裡面再販售貓狗,所以基本上在這個年代,店裡面有沒有販售貓狗,可能已經不是寵物通路的一個關鍵了。
這邊要回頭看,PetSmart一開始就這麼好嗎?其實並沒有。他曾經在2001年股票大跌,2015年應該股票下市,但是股票下市不是他做的好,他股票下市基本上只是他選擇……我不知道,我沒有看到背後的原因,但是很多公司做的很好,股票下市只是因為他要去維護他的決策單純化,他不希望有太多股東的意見進來。Anyway,就是PetSmart到目前為止都還是美國的一個龍頭品牌,2001年的時候,新上任的CEO開始把門店打造為──我覺得這個是關鍵──協助寵物主人提升寵物生活品質的場所,這是一個關鍵的定位,當然他還有做很多營運的改善規劃等等。
這個是2018年才出現的一個報告。這其實跟台灣現況很像,就是美容跟寵物旅館,服務性的收入佔比絕對是寵物業──早期2000年代,那時候可能商品跟服務性是8比2,可是現在一直在改變,現在可能開始邁向5比5,也就是,這個服務性其實對台灣的業者還有沒有很大的空間?有非常多的空間,我們這幾年有多少寵物訓練師的市場是新興起來的?另外,我之前有跟張理事長聊到長照,台灣現在都在講長照,長照會不會是一個寵物業一個很好的新興市場?絕對會。我現在年紀也不小,我40幾歲了,等到我60歲、65歲、70歲的時候,我又沒有小孩,我好想要養狗,可是我可能不敢養,為什麼?我很怕我比我的狗早離開,那中間需求出現,寵物業者可以透過什麼樣的系統來支持我?我覺得,基本上我相信我們在業者裡面有很多優秀的菁英,裡面是有很多、很多機會點。
那這個是行銷3.0達成人類的共同願望。PetSmart在2017年,協助送出去的寵物,幫忙做到的adoption(領養)是56萬8,926隻。那剛才講的,他已經在直接培養他的忠誠客人,這是一個我自己MBA做客戶忠誠度管理的,我沒有看過一個比這個更厲害的客戶忠誠度計劃。
我們來看一下,即便在寵物產業之外,太陽馬戲團、玲玲馬戲團,還有另外一個紐約大蘋果馬戲團,合併叫做世界三大馬戲團。玲玲馬戲團堅持要運用動物,一直到他後來受不了,因為他有大象很辛苦的影片外流、被看到了,所以最後他放棄用大象,然後他在去年(2018)5月21日直接宣布倒閉解散。他成立於1871年,他一直堅守傳統馬戲團有傳統馬戲團的價值、文化等等,於是他堅持走這條路,後來他倒閉了。我們看不堅持、願意面對創新的太陽馬戲團他做了什麼事情。他不但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娛樂公司,甚至於像是〈阿凡達〉、好萊塢最厲害的導演都跟他們合作。基本上,產業本來就要面對轉型的部分,不會是一場活動於是我們造成產業的壓力必須轉型,是時代在改變,包含去年的5月21號,華西街曾經是觀光客覺得來台灣就是要來吃蛇肉的地方,華西街的最後一家蛇肉店也關閉了。
我們就算跳出動物保護,我們終究回到產業這件事情,我們消費者在變化、時代在變化、科技在變化,一切都在變化,如果台灣今天真的要正式看經濟的話,反而也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我們一起來看台灣的寵物業,是不是擁有一個很好的轉型契機,如果轉型的好,有沒有機會從台灣出發?實際上,台灣的動物保護觀念在亞洲真的不落後,我們有沒有辦法讓寵物業跟動保緊密的結合,進階影響到周邊的國家?不管是影響他們的動保,甚至是在產業面,都可以立足台灣、放眼亞洲。我不知道(到底能不能),但是我覺得都值得探討。
我們回過頭來看。Nokia、蘋果,不用我講,大家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產業必須要面對時代在改變。我們再來看最新的、正在掙扎的,連HBO這樣的品牌,在這個當下,他必須要去面對Netflix。因為科技、時代在變,所以我必須要講,寵物產業本來就必須要面對轉型,就算沒有動保單位、就算沒有我、就算沒有我們的旗子。
最後我很快的,接下來要把時間給阿峰的部分,所以我再利用最後的5分鐘跟大家說一下,寵物購買責任的這件事情的探討。在我看來──今天現場有台灣愛兔協會的朋友在現場,兔子、蜜袋鼯還有更多其他的寵物,基本上是完全沒有包含在目前的台灣特寵法規裡。最近的新聞,2019年1月24號有一個新聞在講水獺,牠們是在東南亞被盜獵後,送去日本銷售。寵物市場預防勝於治療,我們如果在這個時間點,開始大量的教育我們的民眾,引導他們思考動物來源這件事,其實已經在幫台灣做很多、很多包含防疫的事情。未來,甚至像綠鬣蜥──我相信所有如果有關心野生動物保育的都知道,蜥蜴、寵爬市場是一個雖然相對小,但也很熱烈的市場,很多養爬蟲、養綠鬣蜥的人一開始不知道,養了之後發覺「天哪,怎麼會長這麼大」,養大了之後(想)「啊沒關係嘛,野生動物拿去丟」,結果綠鬣蜥就造成了台灣本土原生種蜥蜴的一個非常大(的浩劫),因為牠是外來種,多到台灣沒有天敵,立刻破壞台灣野生環境與生態。所以其實野生動物的走私、野生動物的寵物市場,我們必須要在這一刻,我們要去思考、去面對。
回過頭來,就算在現今的露西法案,講的也只有貓、狗;假設是依照現今的特寵法,也只有涵蓋到貓狗。但是這樣的觀念出去,是可以幫助民眾開始思考,任何一個動物,你想要擁有、作為寵物,你都要應該要開始思考到牠的來源。水獺感覺跟台灣沒有關係,台灣目前沒有水獺市場,金門水獺其實是保育類的動物。那我們來看,實際上確實沒有水獺,但是這個是金門的走私,32隻長尾松鼠、雪貂,雪貂在台灣的寵物市場有沒有賣?有。綠繡眼有沒有在賣?有。所以基本上,它造成的是更複雜的問題,它已經超過了所謂的動物個體福利了。在走私運送的過程當中有多少動物因此死亡?所有被稽查出的動物一律都要安樂死,為了防疫。那為什麼我在推這個活動?為什麼我真的、真的很在乎?是因為我真的覺得有必要性。
然後我們再來看,這是去年底的報導。從台灣走私到大陸,想要賣(蜜袋鼯)到中國大陸,這個也是目前特寵法規的一個非常嚴重的漏洞。我們會不會因為──我也直接講──會不會因為,假設我推露西法案,但是只落到貓、狗,我們會不會讓業者(認為)「貓狗市場很難賺,沒有關係,那我去繁殖蜜袋鼯好了。其他(動物)市場要嗎?反正法規沒有規定,也查不到我,基本上我就可以跳過」。當然有我的擔心,但是反過來我也認為,如果今天我想要去買一隻蜜袋鼯,如果我們的民眾也知道就算我要買的不是貓、狗,是一隻兔子、是一隻蜜袋鼯,我都會去問店家:「老闆,(動物)哪邊來的?你可不可以給我看繁殖環境的照片?我可以去現場,你繁殖蜜袋鼯合法嗎?沒有規定喔?那我要去現場看。」我覺得這真的不是一個良心事業,賺錢不要這樣子賺,(指簡報案例)所有的蜜袋鼯300多隻全部銷毀,364隻安樂死,沒有辦法,為了防疫。然後台灣已經是狂犬病疫區了,當初台灣的狂犬病是怎麼來的?來自於中國的邊境。狂犬病爆發之前,我做蝙蝠研究的朋友就已經告訴我了,一定會爆發,為什麼?邊境走私的問題。
我們再來看一下優勢。我也希望現有特寵法規是不是可以請──現場我們也有民進黨團的代表、做政策研究的──目前的特寵法規完整性真的夠嗎?兔子、蜜袋鼯、鸚鵡、鳥類以及非保育類野生動物在台灣是處於灰色地帶,除了不能虐待動物(的規範),那非保育類的動物可以養嗎?基本上目前是管不到的。所以真的是希望各位民代、各位立委們可以在這部分多給一些關心。
基本上我只能說就我的角色努力去做的,就是做寵物購買的責任意識提升。我繼續地想辦法推廣讓大家愛上米克斯,我也會繼續做飼主責任的推廣。那回到今天,我覺得關鍵就是兩個字,露西法案在推的時候,英國議會網站上抓的兩個關鍵字,一個是accountable(應負責任的),另一個則是transparent(透明)。我們應該要讓繁殖業者是可信任的以及透明的;回過頭來當然也是我們希望能夠去試著推動禁止第三方(販售),而是直接讓消費者面對育種者,希望能夠促使繁殖的透明化。所以回到兩大目標,是希望(維護)育種動物的動物福利,以及飼主責任的源頭管理。
我整理出來四大努力的方向。一、寵物販售現況的調查。我們的調查是鬆散的,我只能說他不代表整個全國的狀況,畢竟只是我們自己幾位志工去做的30家店家,很鬆散式的、沒有經過嚴密計畫的調查。二、是不是可以針對寵物現況作調查以及制度的檢討?以及特寵法的全面性檢討。今天愛兔協會的人都坐到這了,大家其實都希望自己珍惜的動物也能夠被看到、被重視。三、寵物產業的轉型以及升級的部分,確實當產業面臨一個轉型,好像就不是一個單一農委會能夠去面對的。四、那民眾觀念的提升以及動保生命教育的持續推廣,我覺得這個就是包含我、接下來阿峰(李榮峰)以及我們現場每一位朋友,我們都可以做到,就算你是自己一個人關心這個議題,只要你願意把議題推廣出去,如何讓民眾開始思考「寵物的飼養責任絕對不是從養了之後開始,而是在養之前就必須要建立的」這個區塊。台灣的動物保護在這幾年,確實在大家的努力之下是不斷前進的,我覺得我們其實可以再往前推一步的是飼主責任,當然現在的責任可能很多人做得不好,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都是應該想辦法做到更好的狀況。那我的部分到這邊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