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貓頭/154隻被安樂死的品種貓,可否為因走私而受苦犧牲的動物帶來改變的契機

摘錄: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特定寵物繁殖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繁殖之特定寵物,不得來自未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證之繁殖業或買賣業。」
依農委會目前解釋,這裡所指的繁殖用犬貓來源限制,僅要求不可是來自無許可證的「業者」,而非「所有人」。
換句話說,在現行法制下,業者是可以合法向無許可證且「不是業者」的任何人,如這次事件的走私違法者取得品種貓,來進行繁殖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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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講座主題為「『疫』同生活的一件好事愛動物」,希望由講者所分享野生動物、經濟動物以及海洋生態動物的處境,讓參加者能在艱困疫情當下,保有對動物的同理心,選擇與動物和平共處的方式,在這片土地與美麗海洋,和牠們一起好好生活。 主辦單位:好好愛牠協會合辦單位:關懷生命協會、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臺大-永齡關懷生命愛護動物專案、動物當代思潮、友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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