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中的救贖07】

講題:救贖了誰?誰的救贖

講師:朱增宏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執行長)

 

(郭怡貞整理)

【引言】動物當代思潮「荒野中的救贖:邁向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護的平衡」研討會,邀請九位來自原民權益、原民狩獵文化、動物權、野生動物保育及動物保護運動的專家學者發表演說,從動物權倫理、生態保育觀點到資源管理分析,來分析如何形成一種能夠考慮動物保護的原住民狩獵,除增進主流社會及原住民朋友對動物保護的理解外,也希望能貢獻更深入的觀點,使未來政府決策更為多元。

        我昨天看了一部電影,涉及種族之間的衝突問題。有一段對話,可以來做開場白。主角之一說,「你要站在哪一邊?」,另外一個人說,「你只要考慮過所有的因素、所有的方法之後,由你自己的良知來做決定」。我希望今天的對話也能促成這樣的效果。我今天有點不太舒服的是,我是客家人,我是不是原住民或漢族,我不清楚,其實我也沒有在乎。但是若要說因為我不是原住民而有原罪,那我不能夠接受。如果客家人對動物不好,我同樣批判。原住民對動物好不好?當然各人有各人的觀點。那原住民的狩獵好不好?有很多對野生動物保育也是有他一定的功能在。所以從以前到現在,我們很少直接去說原住民狩獵對生態保育是正面還是負面。

    我覺得狩獵不是一個民族的問題,狩獵就是人,一個「個人」的問題。也許我從動物、從環境的角度最後還是覺得,原住民的狩獵有它的一定的存在的必要,問題是我們怎麼來「參與」。原住民裡面的一些狩獵,也許有一些是好的,我們就讓他保存,有不好的那我們怎麼去調整它。從民族的角度來看,因為這是可以反省的,可以調整的,所以我們也有一個可以對話的空間及可能性。

  • 基本提問:誰的荒野?

        我的基本提問就是說,誰的荒野?誰的野生動物?狩獵的本質是甚麼?狩獵的本質是殺戮、是暴力、是文化、是傳統權力?還是說它是生活需求,它就是生活?那文化、傳統、權力是不是非我族類,就無權置喙。這兩天才發生一件事,西班牙的奔牛節,牛活活被燒死,這也是他們的文化,他們也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及傳統。其實今天聽到很多,不認為傳統是固定的,不能改變的。那生態智慧是不是原住民內在的優越?還是說我們應該認為,如果你是住在一個那樣荒野的地區,你就基本上應該要有這樣的智慧,否則你活不下去。

     那狩獵在當代生態環境社會跟人文下的位置跟意涵是甚麼?是不是國家就是暴力?我今天聽到,也不太一樣的,有些說,國家還是可以參與,不同的團體還是可以參與,那核心的差異到底是甚麼?我希望我今天可以把這些問題說明一下。

       誰的荒野,誰的救贖呢?沒有人的荒野,不會有誰的,沒有這個問題,不是誰的問題,也不會有救贖的問題。如果有有人的荒野,那我們要問的是,人跟荒野是生命的共同體,還是他是一個掠奪者跟宰制者?

  • 三種角度看狩獵

       第一種角度來看狩獵,狩獵對動物而言,它就是疼痛,它就是緊迫,它就是浴血,它就是死亡,沒有辦法回復的。那狩獵方式是甚麼?誘殺、撲殺,就是殺,一路殺到底。你可以給它包裝這是文化、權利、生態智慧。同樣用皮草的人也會說那是我的品味,我的穿著意識、藝術、時尚。客家人的神豬重量比賽,他會說他的傳統、民俗跟宗教。那狩獵的第二種,被視為是暴力。純粹只是採取最便捷的方法得到想要的東西而已。第三種角度,其實,釣魚就是狩獵,甚至打蚊子也是一種狩獵。

    我們可以用一個最小限度的人類中心主義,人對荒野是最小的干擾,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狩獵,再加上我們所知道的,正面的,好的獵人的狩獵,那情況也許就會不一樣。我們反對皮草,但是愛斯基摩人用北極熊當皮草,沒有人會反對,用一支釣沒人會反對。或像動物實驗室,沒有任何人可以這樣來虐待動物,但是科學家可以,但是這種實驗,從100多年來發展出來到現在,也還是有新的規範、新的概念出來,要來規範這些動物實驗。      

  • 台灣社會觀念的改變

    我想提另外一個台灣這個社會,一個新的這個對動物的觀念的改變。我們有狗貓會被視為毛小孩,那是不是只有漢族才會這樣?我相信不是,我相信原住民也會認為,很多動物保護的觀念他也可以接受,不見得所有的原住民都會覺得說,我一定要狩獵,我一定要去吃野生動物。就算現在是如此,未來也會改變。就像現在的台灣,跟20年前的台灣對動物保護的觀念是不一樣的。我們對毛小孩、對野生動物看法都有改變。我們對野生動物的觀念,白海豚,穿山甲,或者是石虎,也有很多的保育觀念。所以,你談狩獵這件事情,其實是從動物、從環境的角度來看待狩獵。我這邊要提的是,生態智慧不是一個原住民族有的,他可能是住在原來的地方的原來住民有的,不是原住民族。也許住在澎湖,住在金門的人,他們想要維護生態,就會發展生態智慧,而不是原住民族有這樣的生態智慧。今天在談世界各地的生態保育,也是跨國族的,跨地理國界的。所以生態智慧不是以一個民族的角度去看,而是從生態的中心,從生命的中心,從生態永續,人的安全,人的福祉,動物的福利,這些是不是都要與時俱進? 

  • 狩獵文化、狩獵權利、狩獵傳統

         關於狩獵文化,錢老師有提到,文化有它的正面負面角度去看,我認為,這狩獵,就是講說從他者的殺戮,我講的是動物跟環境這個角度,從他者的殺戮,他者非自願的浴血、死亡,當成文化呢?還是其實,我相信原住民也有這樣的體認,剛剛講到的很多禁忌、傳統的規範,是因為殺戮是不得已的、是感恩的、是荒野的,與荒野生命共同體的,因此會有那些分享那些禁忌那些行為規範,把這些當成是文化。如果這些是文化,我們可以接受。但那個核心的殺戮本身,有沒有可以檢討的地方?比如說有動保團體就說,你對獵物很了解,那可不可以不一定要獵殺呢,可以用別的方式來表達你對獵物的理解,對這個生態的掌握。還是完全都不能談,一定要用獵殺,這是我們的文化。我們擔心的是,如果今天重新允許你狩獵的時候,會不會變成不一樣的模式?因為今天生態環境是脆弱的,會有擔心,這個擔心不是不相信原來的那個部落的規範,而是擔心社會人口、商業的力量等等,帶來的很多改變。

       談到狩獵權利,我們剛剛說狩獵權利不是誰的,不是某一些民族的,特別是從環境從動物的角度來,因為是跨國族的、跨物種,所以它不是誰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其實就是特權。就像一般人不可以隨便屠宰,但是有些人可以屠宰;一般人不能隨便做動物實驗,有些人可以做動物實驗,因為是特權,所以是要規範的。另外,因為關乎人性,不是說所有原住民族的狩獵都是不會改變的,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是原住民狩獵海洋哺乳類動物,本來都很好,都是分享,但是商業的力量一進來,就都改變了,那是人性。我不認為哪一種人,哪一個民族的人,就比別人更不會受到商業的誘惑跟挑戰。       

    狩獵的傳統,特別是環境權,環境權要說是誰的嗎?我們同意說那是誰的,誰的環境,那其他人,例如我不是澎湖人,我就不能管澎湖的環境了嗎?那如果今天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的問題,我不是原住民族就閉嘴,交給原住民族就好?環境權不是如此,它不是誰的,就算它是誰的,它也不是所有人的,而是當代的其他人、後代共享的環境。那作為傳統,是可以與時俱進,還是只有獵槍獵具與時俱進?這些新的獵槍、新的獵具,它不安全,對獵人不安全,它應該要改,我們對人的關心也應該要注意。但是當我們把這些東西調整之後,本來15個獵人15把傳統的獵槍,現在15個獵人15把先進的獵槍,帶來的狩獵壓力是什麼?那這樣的討論,非原住民族不能討論嗎?不能參與嗎?還是只要是原住民族就可以?就可以了解一切、掌握一切?

  • 從轉型正義、科學角度、最低限度的人類中心主義看狩獵

        轉型正義,如果從動物跟環境的角度來看,是向被殺戮的野生動物討正義嗎?還是說我們主張荒野生命共同體。我相信絕大多數好的獵人,是原住民,那不是絕對,不是全部。所以我一再強調,那就是「原住之民」的狩獵,住在那個地方的,不是原住民族。

    然後科學,我相信科學不是只有數字,不是數量的統計,或者是預估或者是模型。地景保育學也是科學,那野生動物除了狩獵之外,也還有其他保育問題,今天還有環境變遷的問題,還有農藥對野生動物危害的問題,不是只有狩獵這件事情,也不是只有狩獵這個壓力。如果不是只有狩獵這件事情,那保育的問題可不可以切開,保育的問題交給原住民族來管,其他還是由漢人的國家來管?

     如果不談民族,不談人,但是人基本上還是站在最上位。我用最低限度的人類中心主義,為了生存我們可以接受殺戮是存在的,這否認不了。不是說漢人的殺戮及漢人的食肉文化就會比原住民文明,沒有,有的更糟糕。如果只是從生存的角度來看狩獵需求的話,那有沒有可能有替代性?例如西寶村的山貓本來被狩獵,後來變成保護,是生態旅遊的對象。即使是動物實驗,為了人類的福祉發展醫藥研究測試等,它還是有替代、減量,甚至精緻化的可能。

  • 動物福利的興起、規範的必要性

        15年前我們去參加研討會,那個時候,在那個場域裡面很少談動物福利,甚至談動物福利會被恥笑。現在不一樣了,時代改變了,除了物種的保育,大家還會注意到每一個個體,牠的生命品質是怎樣,牠怎麼樣被對待,有沒有必要這樣對待牠。你要殺牠的理由到底是甚麼?如果只是為了經濟發展,沒有別的可能性嗎?這些新的提問,是這個社會新的趨勢,因為我們對原住民狩獵所提出來的種種的質疑、種種的探討,其實都是發生在這個脈絡下面,不會只是用一個數量的模型,說這樣殺下去牠可以維持、可以永續,可以維持這個數量。

    另外一個就是說,所謂動物福利,動物的疼痛跟痛苦的程度跟時間,不是只有數量而已,還有生物多樣性。我們要使用牠,就算牠數量很多,請考慮一下牠也是生命。所以規範不是沒有必要,而是有必要。而且不是只有原住民自己部落規範,就像我們去看這個動物實驗室的查核,我是一個查核委員,我不會去管說科學實驗本身的做法是甚麼,因為那是專業,我尊重,但是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看看,你這樣做,有沒有其他的可能性。

  • 原住民的生命觀、不同團體間的對話

        在我講結語之前,最近一個布農族校長在聯合報投書,他說原住民比較沒有「我的」強烈意識,在布農族的生命觀裡面,人不分彼此,只要身而為人就是一家人,我覺得從這邊為基礎來探討狩獵不是很好嗎?

        我相信現在的關懷生命協會應該還是會覺得說野生動物不要吃不要殺不要買不要賣不要養,從這個角度來看狩獵當然就很難對話。但是談狩獵文化、談狩獵權、談轉型正義,談還我土地是不是就能拉開或拉近彼此的距離呢,也不一定。我想,也許這樣才有可能雙贏,所謂對於野生動物的利用不是只有狩獵而已,可以減量,也可以精緻化,甚至於可以個體化。剛剛講有些部落是個體狩獵,有些部落是集體去狩獵,這都是可以尊重的,因為這是原來他的生活模式,焦點放在生活需求,而不是他的權力或他的文化。

  • 結語

       首先,保育是多元的,是生活需求的,也可以包括有研究、有觀光旅遊,有保護,狩獵只是其中一環,不是原住民族狩獵,而是「原住之民」,跟荒野生命共同體之民,有需求的,好獵人的狩獵。那這個狩獵,是需要規範的。規範的主體當然是部落本身。當然,我還是覺得說,保育類野生動物是不能夠狩獵的。那釣魚有沒有管是另外一回事,只是沒有執法而已,可能釣到保育類也不管。最近也有慢慢在管,像是蘭嶼的事件,釣到一隻保育類的魚,還是會引起到很多這個社會的輿論的翻騰,所以時代是一直在改變的。像鯨鯊過去也沒有被禁獵,現在也是禁獵。

       其次,應該是「地緣主義」的狩獵,不是「民族主義」的狩獵。他是有需求,但是他的需求從最低限度的人類中心主義去看,他是有規範的,與時俱進的,從環境正義的角度而不是轉型正義,從生態跟生命中心的角度去看,而不純粹只是從人類中心的狩獵。

       再者,原住民從被掠奪到被犧牲。原住民從以前到現在都面臨被剝奪的狀況,沒有錯,原住民族概括承受400多年來政治經濟的掠奪,但是這些被掠奪也包括動物在內。

       最後,不是「原住民」而是「先住民」。如果把動物視為生命共同體的話,不只是原住民跟原住民族要找回土地,因為環境的變化,所有的人都應該如此,我想我們是從這個角度來看狩獵的問題,而不是反對好的原住民狩獵規範跟狩獵的程度,或者是好的文化精神跟意涵。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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