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狩獵 01】

講題:多元文化主義的所見與所蔽

講師:錢永祥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研究員)

 

(胡慧君、佐渡守整理)

【引言】動物當代思潮「荒野中的救贖:邁向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護的平衡」研討會,邀請九位來自原民權益、原民狩獵文化、動物權、野生動物保育及動物保護運動的專家學者發表演說,從動物權倫理、生態保育觀點到資源管理分析,來分析如何形成一種能夠考慮動物保護的原住民狩獵,除增進主流社會及原住民朋友對動物保護的理解外,也希望能貢獻更深入的觀點,使未來政府決策更為多元。

今天這個議題,相信大家都覺得非常特殊。我發覺台灣人有一個生理特徵,就是「沒有耳朵」,每個人都忙著說話,很少願意聽別人說。但今天這個場合,卻要讓「動物保護」跟「原住民權益」兩者的論述,有一個面對面溝通的機會,我覺得這在台灣當前社會,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

如果要我形容過去三、四十年來台灣民主化過程的最大特色,我不會去強調社會風氣、人的利益、制度上的變化,相反的,我會說,民主化過程最重要的意義,是在於社會的「集體學習」過程。

台灣有這麼多想法不同、價值目標不同的人,居然必須一起和平相處,甚至進行社會合作,這是一件非常難、而且只能在社會實踐中學習的事情。社會實踐怎麼進行?最簡單就是甲跟乙吵架,最後在衝突當中去學著相處。

今天這個主題,就是社會集體學習的具體表現,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希望最後能得出一些共識,但沒有共識也沒關係,因為任何一個社會,共識大概都只占公共議題的一小部分而已,大多數的領域,我們只能在差異與衝突之間,維持著社會合作。

動物保護跟原民權益的衝突是全球性,非台灣獨有

動物保護跟原民權益的衝突,其實在台灣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記得二十多年前,我和朱增宏先生一起到屏東霧台鄉,為的就是動保跟原住民狩獵的衝突,那次的溝通幾乎沒有結果,雙方都不是很愉快。

最近因為《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又把這個議題重新提出來。結果我發現我們並沒有從過去二十多年的經驗獲得什麼進步,面對的還是老問題;不僅如此,如果我們把眼界放寬,還會發現世上很多國家都在發生同樣的問題。

比如加拿大,他們的原民抗爭非常激進,另方面,他們的動物保護運動也非常強大,因此在這兩者之間,一路下來衝突不斷。他們也會互相辯論,想從中找出一些共識,但就我所得的資料看來,共識幾乎還是沒有產生。

這證明今天這個問題,不是台灣所獨有,在全世界,都有它的歷史可循。且即便今天不談原住民的部分,單單動物保護,在當前仍然都是一個挑戰現有價值觀、現有生活習慣的運動,因此坦白說,動物保護運動在任何一個社會裡,都是居於一個不是讓人很愉快的位置。

2003年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叫〈多元文化主義是不是對動物不利〉,我想包括動保人士、原住民權益人士、談多元文化主義的人都知道,裡面舉了亞、歐、美、非全球各地的例子,提到幾乎所有民族都有傷害動物的文化習慣,所以如果我們要講多元文化主義,就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那就是「當一個文化對動物不利的時候,我們要怎麼處理」

澄清:台灣動保反狩獵並非對少數族群的壓迫

怎麼處理容後再說,先回到台灣本身。從動物保護的角度來看,其實台灣動物保護運動面對的阻礙是非常非常大的,大家只要想想看,我們的主流社會從經濟動物到同伴動物、野生動物,對動物傷害的數量之大、規模之大,令人無法想像,相形之下,今天就算法律開放原住民狩獵,也是非常有限的數目,對動物的傷害相對而言幾乎是滄海一粟。

因此,我們似乎沒有理由把原民對動物的態度,當成是一個突出的議題來看待,這也正是西方國家(例如加拿大)許多人所認為──第一,動物保護運動最應該挑戰的是主流社會對動物的傷害,而不是針對這樣一個傷害程度微乎其微的問題;第二,造成傷害的主體(原住民),在社會已經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動物保護運動為什麼還要與之產生衝突。

但我個人並不這麼想,我覺得這是一個原則問題。並非因為傷害小、因為傷害的主體居於弱勢,就可以不去深入探究。相對的,我覺得今天對動保運動而言,很重要的一個切入點,是能不能從原民的角度,學到一些跟我們所熟悉的主流社會不同的一套動物觀,我想這才是動物保護運動的投入者需要正視的,也是我們今天所必須尊重並聽取的。 

換個角度來說,原住民族也常覺得動物保護運動,是從主流社會的角度在壓迫他們,但我必須說,非常明顯的,動保運動在台灣社會非但並不主流,在我個人的認知範圍裡,今天我們所熟悉的動保論述,幾乎沒有來自漢文化的一絲一毫,至少我所讀的都是從西方來;而且實際上動物保護運動在台灣各種社會運動裡,相對是比較小、比較弱勢的,所以我建議原住民的關心者能理解──動保運動不是主流社會的運動,動保論述也不是主流文化的論述,口說這是主流社會的壓迫,我覺得是誤解,有必要澄清。 

所以問題出在哪裡?

第一個癥結在於原住民族與野生動物的關係,因為原住民族有些傳統文化的要求,可能會對少數動物造成傷害。所以從這個意象來看,我就不太同意原住民族把狩獵的爭取,當成轉型正義的一部分,因為動保團體提出反對原住民狩獵的時候,並沒有人的利益在裡面,動保關心的是動物的利益,全世界任何地方有哪個文化的轉型正義是涉及動物的?

動物從來不是轉型正義的一部份,轉型正義是人類的遊戲,如果今天原住民認為百年來受漢人主流社會的壓迫,所以今天需要進行歷史性的矯正,那麼我希望這個矯正不要把動物扯進來,這是我個人對這個爭議的看法。

第二個是多元文化的問題。我個人對於所謂的多元文化主義,一直採取比較懷疑的眼光,我不是不知道多元文化對於弱勢文化、少數族群文化所具有的意義,但首先我們對文化要有持平的認識。

我很喜歡講一句話:「文化是藏汙納垢的,千萬不要把文化當流向」。舉一個熟悉的例子,種族歧視跟性別歧視哪裡來?都是從文化裡面來,很多國家社會有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不是這個國家的政治結構所造成,相反的,是國家的政治結構與社會制度,反映了這個社會主流文化本身對於女性與有色人種的歧視。

今天你若告訴我「文化是個好東西」,我會反過來告訴你,文化是一個「我們必須採取批判眼光去看的對象」,千萬不要美化文化。

美國有一個哲學家叫做Nussbaum,他有一句話:「我們會主張語言多元,就是希望盡量讓多種語言維持下來;我們會主張物種多元,就是希望物種多存留下來」,但是他也說:「文化多元,我們要用謹慎的角度來看它」。

因為他還有一句話叫「文化會殺人」,我覺得這對我們是個提醒──很多壓迫性、情緒性的東西,隱藏在我們的文化裡,所以千萬不要把文化看成是完全正面的東西,我們常常因為主張要多元文化,就疏忽了對文化的檢討與批判。

但是另一方面,特別是對於少數、弱勢族群而言,文化是一個很重要的資源,我們不僅重視它並且支持它,尤其在社會中瀕臨消失的文化,我們好像有這個義務,讓它繼續留存下來。因為文化對人類而言,它使我們獲得身分的認同──我是誰?我的價值觀是什麼?我用什麼態度去面對世人?我跟世人的關係如何建立?所有足以構成所謂人文世界的資源,是來自文化所提供的。

文化在台灣是一個很父權、很政治的東西,它使得我們獲得生存很重要的力量跟資源,所以一個文化如果被汙名化,這個文化的攜帶者,他就會缺乏自信,他在社會裡也連帶被汙名化。另外,一個文化假定就要消失,或說越來越被現代社會所取代,那麼靠這個文化來建立自己的文化承載者,他會覺得受到強大的壓抑,所以從這個意向來看,我們對於少數、弱勢文化,又必須保持一種尊重跟幫助的心情。

於是這裡產生兩種不同的要求。一方面我們對每一種文化都要維持戒心、都要進行檢察跟批評;但另一方面,我們又要對每一種文化保持一份尊重。因為文化對於人,簡單來講,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就好像空氣、食物、教育、醫療,是必須讓每個人都能擁有的。

於是問題就產生了。當我們在談反對狩獵,特別是對原住民的時候,是不是在剝奪原住民很重要的文化實踐?是不是一種文化的干涉?會不會因此讓原住民文化的傳承受到傷害?如果是的話,那麼原住民狩獵就是一個不得不正視的要求。

今天的研討會,不管是從動保或原住民角度,我都希望聽大家來談這個問題,比如說,我們聽到一種說法,狩獵是原民相當關鍵的文化,雖然我對原民文化瞭解相當少,但我願意接受,但在接受這個說法的同時,如同我剛剛所講的,我們對文化需要同時批判也同時尊重。

這兩種態度的分野在哪裡?亦即如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是重要的,那麼其中哪些部分是產生自尊、維持內聚力,並讓他更有能力應付外在世界的部分,需要我們尊重?又有哪些成分並非如此,需要被檢視?

作為一個非原住民,我覺得我能夠說話的權利跟能力都很缺乏,所以今天來到這邊,我很期待聽到原住民來論說自己的狩獵文化是怎樣的內容,這內容不僅符合所有世上各民族的要求,並且有自己獨特的驕傲,是其他人做不到的。

今天我的第三個論點,是我覺得原住民狩獵文化到現在為止,我所看到關於它的敘述,都是比較原則性、表面性、單調性的,但其實裡面有很多東西。

比方現代文化簡單說,就是把動物當成一種「物」,我們並沒有給動物一個主體的地位,更具體來講,動物是食物的來源,我們沒有想到動物是有感覺能力的,牠是一場生命的主體,我們不這樣來看的話,我們對動物的想像、對人與動物的關係,就會非常扭曲,所以我們對主流社會做動物倫理學論述的時候,就要花很多力氣,去證明動物是有感覺、有想像、有社會生活,有對於牠這場生命的孤獨與緊張,我們希望主流文化能建立這個意識,但如果你是關心動物倫理學的人,就知道這是件非常困難的事。

而原住民對於動物的想像是什麼?顯然,原住民並沒有把動物單純視為食物的來源,原住民跟山林裡面生命的關係非常不一樣,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挖掘出來,假如原住民朋友能多做一點這方面的事情,應該可以提供我們動物倫理學很多的幫助,我們就不用每次都去西方拜會。

其實我覺得原住民朋友不僅有必要發展你們的資源,還要做一些交代。例如在我的認知裡(也許有誤也不一定),原住民狩獵的時候,女性是不能參加的,假如有女性主義的團體來問原住民兄弟的話,你們會怎麼回答?

我也希望知道答案。因為經過這樣不斷對話,不斷的回應與挑戰,我覺得原住民文化會變得更加健全與強大,成為自尊的來源,可以讓民住民朋友驕傲地說:「我們狩獵的文化所包含對動物的想像,有你們值得來學習的地方」,這正是今天希望達成的目的。我個人也相當期待各方後續的討論,讓我有學習的機會,我今天帶耳朵來了,謝謝大家。

講者回覆現場提問

陳玉敏:在提問前,我想先回應陳張培倫老師。的確,從動物保護的角度出發,我個人是主張「世界主義」的。動物被廣泛、多元利用於人類社會裡,作為一個同樣擁有活生生生命的主體,許多時候動物的浴血死亡與痛苦,是非自願與受迫的。我不認為人類天生就具有可以宰制動物的權力。如果說,「自省」是人認為人之所以與動物不同的要件之一,那麼任何時候,不把「傷害或殺害動物」視為一種理所當然,甚至不把「狩獵」視為是一種彰顯民族尊嚴的「權力」,以及落實「轉型正義」的象徵,會不會比較有機會讓所謂的「文化」與「生態智慧」有被認識理解的空間。在今天這樣一個充滿濃厚民族主義情緒的場合裡,我個人有一種不安,因此我想請錢老師多談論一下關於狩獵在「民族主義」、「轉型正義」與「動物保護」等不同視野下,可以如何看待的想法!

錢永祥:我覺得我有必要再做一次說明,我覺得今天的題目是「邁向原民狩獵與動保的平衡」,這裡有兩個出發點,從動保團體這邊,我們希望從動保角度了解原民對狩獵的看法,能夠間接影響關於《動保法》立法的問題;從原住民團體這邊,很重要一點是陳張培倫提到的「這是一個原住民族的維護」,1988年的《原民宣言》是他的出發點,所以他是從原民追求自主,甚至追求獨立、反殖的角度來思考整個問題,問題裡包括很多面向,狩獵是其中之一。

從這兩個不同出發點來談的時候,對焦確實不太容易,但如果能讓動保論述從中華民國、從殖民者、從漢人、從主流社會的脈絡中脫離出來,我覺得會是一個很重要的積極意義,我非常期待看到原民社會、原民團體、原民自主性的表現而發展出一套屬於原民的動保論述。

因為對動保人士而言,動物的價值、動物的利益是整場討論的焦點所在,並沒有要來否定原民的民族尊嚴,也沒有以殖民者的身分來強迫用一套東西讓原住民改變,所以我覺得談動物議題,要把轉型正義的架構從動物身上拿開,不管壓迫者/被壓迫者,都跟牠沒有關係,這樣也許我們會比較容易對焦。

陳張培倫:其實我尊敬錢老師所描述的那個理想,談保育這件事如果不要把民族的概念扯進去,而能談得很單純、很順利的話,那我可以接受,但麻煩就在於整個社會呈現出來的實像,就是要能夠佔據輿論、佔新聞版面,而動保人士又都是非原住民,才會在原住民族群當中有所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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