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

講題:台灣寵物源頭管理的總體思考

講師:江文全 (行政院農委會動物保護科科長)

台灣的動保經過了20年實施到現在,大部分大家關切的,大概主要是兩個議題:狗貓、流浪狗;另外一個議題:防止虐待,大概是這兩個議題。至於其他剛剛提到的,經濟動物也好,實驗動物也好,或者,甚至一些,關聯的一些的使用目的的一些動物的動物福利或動物照顧,這個部分的議題,其實是聲音比較小的,包括像前陣子「血清馬」,那個血清馬大家都看到,我還參加那個記者會。包括可能大家前陣子也有聽到的,陸陸續續關注的,衍伸的一些實驗的動物的使用,甚至,農場動物的一些管理,甚至要進一步的友善生產,其實這些議題都存在台灣社會不同角度。      

誠如剛剛黃老師引言的沒錯,動保法當初實施的背景,剛剛提的是「挫魚」,其實應該是「挫魚」跟「剉鵝」,什麼叫「挫魚」跟「剉鵝」,我形容一下,你能想像一個魚池,裡面有很多魚,然後我就用魚竿這樣直接用甩竿拉過來,把魚直接鉤上來,那也可能放鵝,放在魚池裡面,就這樣,竿子硬拉過來,這是我們20幾年前台灣,因為有這樣子的行為,而且在這樣當初應該也是關懷生命協會的一群前輩們,還沒成立之前那時候的前輩們抗議,那時候有個時空背景,因為《野保法》被重視,然後修正了,訂定了《野保法》,緊接著大家就共同關注的這些議題衍伸出來的動保議題。

所以呢,這張圖是我前幾天開會,我有跟那個劉博士有跟他們先借用,養這麼多的不同型態的狗,那個議題是看國道路上的一些問題。那用的是這張圖,這是台灣絕大多數在外面看得到的,流浪狗,那我今天的議題會處理到流浪狗,如果是講寵物源頭管理,那講的又很多了,包括是不是外來種、入侵種的管理等等,那這是有興趣以後有機會再跟大家一起分享。

這個是一張圖,我找了一下,這個是哪裡大家清楚嗎?也就是剛剛帶到的,我們在談源頭管理的時候,很大的一個關鍵:大家認知的源頭有沒有一樣?我前幾天看到一個報導,好像是今年一個國內導遊員的國考,考了一題,引起了爭議,答案不一樣,這邊先跟大家講答案,這個是在合歡山接近武嶺坍塌地,底下這一塊河川的一個源頭,那這條源頭是我們台灣最長的河濁水溪的源頭,那濁水溪如果按照標準的地理講法,它的源頭是在合歡山武嶺海拔3300公尺左右的這個位置,可是今年的導遊考試,考的源頭是,答案公佈的是玉山,一條河源頭會不一樣?那所以大家就開始有ㄧ些不同的討論。一樣,我們流浪狗的議題:大家認知的源頭有沒有一樣?本身就是一個很關鍵的議題。那這個源頭,我們從數字上來看,如果以前陣子我們記者會的資料有呈現,如果以家犬的飼養數跟家貓的飼養數,我們經過了10年,大概所有的縣市幾乎是大幅的成長。那以我們家犬飼養的增加跟家貓飼養的增加,在大幅的一個成長下,幾乎現在每個縣市幾乎都是三戶有一隻。

然後,面臨這樣的一個現況的時候,我們回頭看我們的源頭,如果我們從犬隻的一個概念來講,我們先做一個簡單的釐清,那這張圖也不是我發明的,直接是引用OIE的那一個流浪犬的一個guideline,我把它中文化一下,改了一些,如果按照犬的,如果你想像一下台灣狗的族群,如果你把它分成是,被control住、被管制住的,就是養在家裡面的宅狗,或是出門能被繩子拉的這一類,家犬。另外一類呢,就是大家都能看到的,晃的、閒晃的、半放養的,甚至就是真正的流浪狗。那他會構成在哪裡?晃的狗裡面、遊蕩的狗裡面,基本上細分四類,第一類,可能是家犬不見的、遺失的;第二類,家犬被棄養的,這個家犬曾經是被所有權人養的;第三個,家犬還是放養的,放養型的;最後一類,才是真正所謂的無主的狗,存粹是天生就是,一出生就是在外面遊蕩的,牠爸爸媽媽可能是流浪狗的。

那以這樣的一個循環裡面,它構成的要素又是什麼?當家犬被遺失的時候,他會變成可能是流浪的狗,那找回來當然就跑到家犬。那一樣,棄養的來源一樣也是我們家犬,會變成流浪狗、遊蕩的狗的可能來源。然後,飼主如果不去善盡一個管理的責任,牠也有可能形成一個在外面遊蕩的狗,牠不見得是流浪狗,我跟你強調,牠不見得是流浪狗,不見得是浪犬,可是牠可能一直在外面遊蕩,那這個型態在台灣來講,就大家我們動保界裡也就是所謂「半放養」型態,放養型的那些在我們城鎮區跟農村區,是有相當比例的存在,小時候我們在家裡鄉下養狗,我記得我就被小白咬過,小時候小白就到外面出去混啊,一天就回來兩餐,那吃完的廚餘,就倒在角落,等牠回來吃,晚上睡覺就在我們那個曬穀場的外面睡覺、顧門,這種,相信大家都來自於都會區的相信不會有類似的體會,另外一群,就是所謂天生遊蕩的狗,那這一個整的一個部分,我們會加一塊是收容犬的狗,那這些構成整個,大家想像台灣在一個狗的族群裡面,無非就是這樣,如果用這樣的一個分類,大概應該沒有漏掉。

那講到這張圖,大家聽完這樣的一個結構之後,我試問各位:大家認為,我們現在要處理的剛剛今天的標題,流浪狗的源頭管理,我們到底是處理的是哪一群狗?是真正這一群流浪的嗎?是1、3、4,還是通通是虛線的這一塊?大家講的有時候講法是不一樣的喔。大家,我們往往在談這些對話的時候,其實語言沒有對齊,所以變成我們大家所想的、所理解的,甚至所提出來的一個對策方向,可能大家沒辦法去做一個適當的一個,在相同的基礎上面作對話。今天我們先講,我不先,我們不先講答案,必須要讓大家來反思一下,到底我們的流浪犬的源頭管理,如果要處理所謂的源頭管理,到底要先界定的是:什麼是流浪狗?什麼是流浪狗?那這樣的一個形成,我們才可以去處理可能的源頭,舉例,商業繁殖的來源,或是家犬,或者是本身出生就在那邊自然繁衍的,這個部分大家可能要想一想。

因為今天談的是總體思考,我們先就總體的部分來跟大家先做一個導言好了。也因為剛剛講的,流浪犬,我姑且把牠稱所謂一個方塊的、所謂一個遊蕩的犬隻,它會衍伸出什麼問題?這個,也是整理的,從剛剛我們的那個表,我們很清楚飼養的犬隻跟流浪的犬隻,無論是放養、棄養、走私,牠們都可能會形成自然繁殖,縱使是我們放養的犬,如果不絕育去外面,繁殖季節到了,很有可能就繁殖了。那繁殖了,我記得小時候我們在農家,哇,又生了一窩!哇,四五隻!然後,糟糕,大一點的時候、快斷奶的時候,左右鄰居又去送「啊你家要養狗嗎?」,這個我們親身經歷過的,所以我們比他,如果人家沒有人要養怎麼辦?那就騎著腳踏車,拉到很遠的地方就把牠放了,喔這不是我們家的,我相信應該有一些是這個狀況。

所以,流浪狗本身,在飼養犬本身透過這樣的一個機制,遇到了什麼問題?當飼主責任有沒有好好的照顧,那是一個層次的問題,有沒有好好處理絕育,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它衍伸出來的問題,光飼主責任,它會衍伸出不同的議題。繁殖業者,無論他是以目前合法或非法的繁殖業者,他還是會透過販賣、購買的機制進入家犬系統。那這個家犬系統,以目前來看,必須很務實地來看,商業購買入家犬的所謂的品種犬或是有品種特色的犬隻,大概會進入我剛剛講的宅犬,或是被受控制的犬隻的一個範疇,比例是大的。你應該不會把你們家養的紅貴賓用放養啦,你應該不會把你們家的那個柯基犬養在你們家的周圍附近被放養啦,這個可能不見得風險很高啦,所以一個管道裡面,大概如果回顧一下的現況,可能這一部分的狗,大概就進入我們剛剛講的,我們把牠姑且稱為宅犬,我們有宅男嘛,還有宅犬,是比較容易受被control的。那當然,一直大家認為要詬病的,而且認為管理要加強的就是,無論是合法業者的繁殖,或是所謂的沒有取得許可證的繁殖,也就是很多是家戶繁殖的部分。這部份如果用過度繁殖,或者是繁殖完的種犬,然後年限大了,牠可能又是亂丟,又進入了浪犬。然後,以目前的台灣的法規,是移除、捕捉、進入收容,那收容所的管理都是今天的議題,那會衍伸出這些問題大家可以參考。

收容的犬隻領回,這時候一個弔詭的問題就來了。如果按照台灣的假設現況,流浪犬進入收容所的狗,這也是某些寵物商業業者的論述,我想大家都聽過,那我進入了我們公立收容所的流浪狗,90%都是米克斯,以上,那所以不是他們的責任,當然這個論述,英國能不能成立那是一回事,可是,實際上反映出在收容所裡面,無論你是移除、捕捉,或者是人家送養,就是不願意繼續飼養送過來的,不可諱言的講,絕大多數都是米克斯,那大家在座很多都是第一線在從事動保工作,或者是流浪犬的一些議題上的一些探討的一些的夥伴,大家想想,如果收容所的進的不是米克斯為多的時候,那米克斯從哪來?

所以就回到剛剛前面那一張,到底我們的源頭是什麼?好,那流浪犬本身衍伸出來的,當然目前大家會有處理到的,對人的影響、對環境的影響、對公共衛生的影響,然後,目前的很普遍的有一些我們的愛媽愛爸,或者是TNR行為的一些的倡議、執行,這些都衍伸出很可能在浪犬所處理的一些問題。所以從這張表,我要大家說明的是,流浪犬的處理絕對不是單一議題就可以去解決,也沒有唯一的萬靈丹,它必須是系統性的去做處理。然後,我們就回到,那你說源頭管理流浪犬控制,難道沒有源頭嗎?沒有,這邊有一個大家都很清楚,如果你按照OIE,他的所謂的一個guideline,就是流浪犬族群控制的guideline,寫得很清楚,就兩個路徑,那我原文,因為我想很忠實地呈現原文,我不想用中文翻譯出來,因為怕說少了一個味道,少一味,我把它處理成兩塊,第一個,這是一個策略喔,這是一個策略喔。第一個策略,如果我們在流浪犬,不去做所謂的no kill,就是牠關了不人道撲殺,你可能會採行的策略就是,抓了、絕育、放回去,那它有一個好處,沒有安樂死,可是它有什麼缺點?它沒有解決一些流浪犬對環境、對公共衛生、對人的影響,那同樣有噪音污染的問題,那當然他們也強調,棄養是違法的,那可是福利的一些問題,是不是對流浪狗是正面的那是可以思考的。那另外一個策略是允許安樂死,就是允許人道撲殺,那這時候採行的策略會是收容跟所謂的相對的一些配套要去做,那它有一個好處跟優勢,還有它的缺點是什麼,它必須要去落實RPO,飼主責任,飼主責任跟飼主社會的成熟度必須要能夠到位,跟得上來,同時,他們是不希望在路上能看得到流浪狗,這很大的一個差異,另外,它還是必須面對到相對的問題,收容所的問題,或者是一些安樂死的一些的標準等等這些問題。基本上全世界,所有的國家走的路徑無非是這兩個路徑,也是大家公認的。不幸的是,當如果我們用混合策略的時候,到底是創新的進步,還是災難?我們現在面對到的這個問題,台灣跟少數國家,現在不安樂死,那街上的狗又不想要看到,然後收容所還是要去處理,那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我們容許存在什麼問題,這是我們現在會面臨到很大的挑戰。

那回過頭來,台灣20年來的《動保法》其實沒有像大家講的實施的成果那麼的不堪,我在這個場合,站在公部門我要必須強調,台灣從《動保法》在87年、88年公告以後,當初的前輩們,包括在座很多動保的一些前輩們,大家follow的一個共識就是,透過源頭控制、收養、認養、教育去建構這個流浪狗,甚至是動保的一個工作。那以流浪狗的一個處理策略來講,目前大概,原始上的邏輯是,環境的容忍度、民眾反應、捕捉、收容、收容所認領養,形成一個循環。然後,另外一個部分,允許做人道撲殺。那大家很清楚,實務上經過了十幾年的實踐,這一塊以往各地方政府,包括行政部門沒有那麼強化這一塊,就是所謂認養的部分。所以大家以人道撲殺為解決流浪狗的手段,這也是大家動保界這麼多年來一直罵政府說政府是劊子手、流浪犬的劊子手,每年,十幾年來殺了上百萬的流浪狗。策略沒有改變,當人道撲殺不執行的時候,勢必這個環節,這些工作依然要做,依然要做。        

那講到源頭管理,以目前台灣的現況,就剛剛那張圖的延伸,末端的控制我們今天就不多講。源頭的管理無非是兩塊:寵物業者跟飼主。飼主的責任有沒有兼顧到福利,就是大家現在可能會提到的有些的飼主,還是用比較沒有福利概念的一個做法去飼養動物。那動物的健康照顧、絕育跟登記晶片辨識,甚是還會衍伸到的普查資料的部分,有沒有辦法全部落實?那這一個部份是我們現在面臨到的一個要處理的一個重要的重點,那我在這個場合也跟大家講,剛剛提的這些東西不是行政部門不知道,我相信在座的也都,個別的都知道,那為什麼最後沒辦法到位?我相信也是今天研討會,大家要關心的議題。

光一個例子,這四張照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大概都會認為狗是毛小孩、寵物,可是我們台灣兩千多萬人裡面喔,我們遇到有,還是有相當比例認為,狗就是狗、家犬就是家犬,甚至如果我們有些長輩們說:「那是畜生、畜生」。當如果大家一樣對狗有不一樣的見解的時候,大家試問,我們對狗要求的飼主責任會是什麼?所以我剛剛,從剛剛一開始提到的,從源頭管理到底什麼叫源頭,到如果我們要源頭管理,以目前來講大概是飼主的責任跟所謂的寵物業的管理,那我又反問,什麼叫作飼主責任?尤其在台灣,民眾對飼主責任的認知,有很大的一個差異的時候,我們必須處理什麼?

那當然,2015年動保法修法之後,大家可能有些我們前輩、先進、夥伴們都參與了。當年的修法、倡議,大家想說,我就不要看到收容所安樂死阿,狗只要不安樂死好像就解決了動保問題,是這樣嗎?那馬上明年就要實施零安樂和零撲殺。

如果從數據上來講,不管大家接不接受官方的數據,或任何對官方的數據有多的,或是有一些可以探討的,不過至少從趨勢上來講,如果我們從96年到105年,整個人道的處理率,從當年將近75%到目前大概12%左右;認領養的一個比率,大概從當年的13%到目前的大概72%。102年的時候,這個時間也就是剛好我們進入所謂的黃金交叉,那時候剛好《動保法》修法過。如果以這樣的一個結果,我請教大家,理論上應該要達成,為什麼到今天所有的關心這個議題的人都還是會問:「能不能如期執行?配套在哪裡?」難道當年的修法,認為零撲殺之後就可以解決所有的流浪狗問題嗎?絕對不是!難道當初認為零撲殺的一個政策實施之後,街上就沒有狗了嗎?還是沒有去考慮等等,絕對不是。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情形?又回到源頭管理。當零撲殺的時候,目前所有的縣市政府跟動保團體,大家要一起努力的都是在做這個循環(指環境的容忍度、民眾反應、捕捉、收容所、收容所認領養)。    可是我必須問的,如果按照這樣的一個發展,我們台灣會走入義大利模式還是英國模式?什麼叫義大利、英國模式?我想我簡單講一下,這兩個國家應該都是我們認知的先進國家,我們應該走向先進國家,我們應該用先進國家的例子。義大利基本上是「No Kill」,可是他們就用收容,就是我剛剛講的混合型,混和型呢,不安樂死,收容所,進入公私立收容所,NGO組織進行絕育、原地放養,用這樣的方式進行末端,源頭一樣要求飼主的一些責任;可惜,認養率低,寵物登記比率依然不高,如果從數據上來講,大概不超過30(%)。然後,寵物的繁殖業者的管理還是以那一套,這是義大利的作法。那義大利必須面對的,為什麼他要走這一套?我今天在這個場合跟大家講,因為,當年他們要執行所謂的禁止安樂死的這樣的一個作為的時候,地方政府去執行,地方政府因為財政沒辦法去負擔,所以回置。那另外一個,英國的。英國的是公共的參與的全面的管理政策,在他們的概念當中,沒有流浪狗,在他們的概念,只要出在街上的都進入了所謂的一個管制的領域。所以所有的狗基本上進入收容所,收容所它還是很低的比例的安樂死,它大概5%到8%,還是允許人道撲殺。那NGO組織也有一起合作。那同樣它的認領養比例71%。所以依據這樣的一個流程,它依然要求飼主責任,那大家想說飼主責任,你看喔,它2012才要強制實施寵物晶片喔,英國應該是最進步的動保國家,也訂了所謂的針對狗的專法《狗法》,截至2012才強制寵物登記。台灣呢?台灣《動保法》開始就實施,就要要求寵物登記,截至目前來講登記率只有50%。那到底問題會出在哪裡?如果大家看了這兩張圖之後,要請教各位,明年二月四號的動物的收容所零撲殺之後,大家會認為台灣會走向義大利模式,還是英國模式?大家想走的應該是英國模式。

關鍵在哪裡?關鍵在於,如果以源頭管理來講,我把它簡化到所謂的,語言對齊到所謂的飼主責任跟業者管理的時候,飼主的責任這些剛剛有提到的,要如何去要求,寵物的業者如何去要求?我們這幾年,在你我的共同努力下,法律、教育其實都有在做建置,建置什麼呢?販賣管理、寵物登記、飼主責任的一些要求、動物福利的一些要求,《動保法》第5條、第6條的規定,禁止棄養、絕育,去年也修了原則上要絕育的這些條款。其實在法律教育上,已經進行整備。在策略上,大家都知道怎麼去做,方向、目標大家也都很清楚,我們就必須整理一下,整個的一個思維。思維為什麼?你寵物登記怎麼落實?絕育能不能去做一個,依法的去普及、去落實?在座各位可能大部分都有養狗,或者是周圍的親人都有養狗,我非正式調查一下,你家的狗有絕育的請舉手!沒有絕育的請舉手!那沒有絕育的有去申報嗎?光我們這一群就對我們的《動保法》或動保意識很強的一群夥伴,都還是有少數,大家這部分沒有到位,那更何況其他的普羅大眾、民眾。寵登,一樣,你們家養的狗有登記的請舉手!好,沒有登記的不用舉手沒關係,啊!有人舉手。我今天要講的是說,徒有法而無法落實就是我們今天遇到最大的問題。大家直把焦點放在修法!修法!修法!可是真的在我們行政的實踐上,跟社會的實踐上,有時候往往到底在執行面上如何去做。那寵物業的管理、執法、收容,這些有一些規定的,有一些方向或有一些策略或有一些想法,那動保教育跟意識。

這個部份去建構整個源頭管理的想法的時候,問題的核心到底是什麼?大家依然不滿意,大家一樣做得不是那麼樣的,認為做得不到位,到處都要去做,到處都做得不夠,到處都千瘡百孔,到底核心的問題是什麼?在源頭管理上的核心的問題是什麼?是法規沒有嗎?還是我們的目標,大家講的不一樣?還是我們的策略大家沒有,大家的策略是不同的,還是我們的方法沒有,還是我們沒有共識,還是資源的限制等等?所以在源頭管理上,以台灣而言,假設不管你要走,以後會走到義大利國家,或是英國,或是其他模式。那現況必須面對到的是,這些東西大家講的有沒有一樣?這也是我們行政部門,在處理一個公共議題上很大的挑戰,光大家要去蒐列這些大家講的東西是不是一致的,或者是實踐上、推動上是不是一致的,我相信這部分都要很大很大的一些努力。

我們必須回到問題的本質來面對,面對什麼呢?流浪犬的控制目標到底是什麼?我就用一句可能動社,不好意思直接指名動社,那個朱執行長他們的講法,到底台灣容不容許流浪犬常態化?我們希望台灣的社會是把流浪狗的數量降到最低,在零撲殺政策下,是把流浪狗的比例、數量降到最低;還是認為流浪狗就像野鳥、野鴿一樣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如果時間軸線拉在短期內,我想不要講太長啦,5年內,我們期待的目標是什麼?光這個東西大家都各自表述,我們到底期待的是什麼?動保的愛狗的人士,有愛狗人士的想法,其他的對狗比較漠視的,或是對狗比較沒感覺的國人,又是怎麼想的?第二個,我們必須面對的,飼主責任的落實,現況實務上是什麼?放養型態在這一部分是趨,還是很普遍。國人對狗本身的認知就是有差異,無論是毛小孩啦、家犬啦、寵物啦,或者是畜牲,或者是看門的工作犬,大家對於牠的認知不同,對於牠應照顧的動物飼主應負的責任,跟所謂的福利的對待,觀念還是很懸殊的時候,我們要要求飼主去落實什麼責任?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就常常我們聽到動保人很努力說,哪一個工廠外面拴了一隻狗曬太陽、沒水喝,綁在那邊,違反動保法。可是如果從那一個工廠的來說:有啊,啊就綁在那啊,我一天有餵牠水啊,幫我們看工廠。認知上就有差異的時候,你如何去,他認為他盡了飼主責任,可是在法規上的標準下,或是甚至有更高的標準去對待的時候,是不是飼主責任應該要要求到什麼?然後,最重要的是,台灣一般養狗沒有門檻嘛,誰要養狗都可以養狗啊,對不對?你依法只要做了寵物登記,你今天只要成年人滿18歲,要養狗都可以養狗。在養狗沒有門檻的情形下,飼主真的會去重視到他的責任嗎?那大家會問,什麼叫責任?我一直要強調,一直強調就是什麼叫責任。寵物繁殖業的管理,現況上,雖然有將近,目前繁殖場大概有七百多家取得許可證,可是我們現在面對到的是,你我很清楚,家戶上的繁殖,法有要求目前家犬原則上要絕育,可是講實在的,從去年實施到現在,家戶有來申報絕育的,或這真正進行絕育的,是不是足以去嚇阻所謂的家戶繁殖?就大家說的非法繁殖,或者是大規模的商業非法繁殖。然後,商業種犬跟販售犬隻的流向,這些在我們實務上,大家都很清楚,在座各位也很清楚,我們必須要面對、要處理的。

那大家有提到不同的主張,我整理一下那大家有提到不同的主張,我把它整理了一下,今天大家都會談,那可能為了要讓飼主責任加強,我們應該要進行「狗口普查」,等一下大概有兩位處長,一位處長會跟大家說明狗口普查。那大家為什麼會認為要狗口普查?邏輯應該是,我只要知道飼主你家養的狗,你家有沒有養狗,我就可以要求你要盡飼主責任。飼主責任是什麼呢?可能要求你做晶片、登記,可能要求你做絕育,可能要求你做狂犬病注射等等,邏輯是這樣。那我這邊試問的是說,在狗口普查下如果完全靠清查的方式,在目前的社會狀態下跟資源的限制下,可能性多大?這是可以談的。第二個,也有講,那是不是我們把狗、寵物當作所謂的戶籍?入戶籍。這也是衍伸類似的概念,那我必須要提的,如果就我們的觀察,純粹就大家的意見,不代表我們的意見。落實這些的大概都是守法的飼主,我們地方的動保機關兩位處長在那邊,光常常抓那個所謂的飼主責任,狗明明跟在旁邊,說:我不是牠的主人,緊來走。當要抓他有沒有寵物登記啊,有沒有絕育的時候,在公園裡面,說:來,你的狗讓我掃一下!不,那不是我的狗,緊走。那個狗就一直跟在他後面一直走,「不是,那不是我的狗!」。講個前陣子流行的「那都是假的,業障!」這個真的是現況。那也有講說,養狗前,現在有一些地方有在實施的,飼主要去,要上課,生命教育、飼主照顧,甚至狗也一起來上課。終身飼養,又有人主張要終身飼養,其他國家也有終身飼養。然後甚至養狗要有一些門檻,無論是所謂的資格的門檻,或者是財政的一些門檻,都有人在講。那加強執法的量能,那執法的量能,大家就會想說,既然大家沒辦法配合國人的,社會成熟度也不夠、沒那麼高,那我就只好靠警察捉小偷的方式,警察就包括在我們動保執法裡面,努力去查。那就會談到,我們現在動檢員流動率實在太高,然後所以,是不是動保警察、專責警察來協助,也有人這樣一直倡議,大家也有這樣的觀點。那也好,全民監督,我們鼓勵來檢舉。那寵物的流向管理、種犬的繁殖掌握,甚至有人講說那總量管理好了,繁殖犬的總量管理,或者是乾脆不要有寵物的商業的交易。那也有講說這些都緩不濟急,根本之道在於動保教育,以上族繁不及備載,大概這陣子這圈子大家都在談的等等。

我要跟大家講的是說,這些不是代表我們行政部門不知道,也不是代表行政部門不能理解,回過頭前面的講法,在現實跟資源的限制下,我們的共識是什麼?我們面臨到的是,我們的共識是什麼?這一張圖是什麼圖?我聽到有人講了,父子騎驢,我小小的心得分享。我在97、98過這一個科的科長,然後去年回到這一科當科長。所以動保的業務來看,大家都會看,從87年、88年那時候的法條建構的邏輯並沒有改變,管理的條文愈來愈細緻化,為什麼動保的問題有些東西存在的,還是存在?那這背後我們不能去否定,其實大家一直努力有一些進步,台灣是在進步的,台灣動保是在進步的,尤其是在很多的議題上。那可是在很多的議題處理上,我們也面臨到父子騎驢的問題。前面那張圖我有提到的,大家都有講過這個很重要、那個很重要,我的最重要,其他人不是優先,我們一天到晚要面對的是這些不同的聲音。今天剛好有這個機會,我們在現實跟資源限制下,到底共識是什麼?要做什麼?源頭管理我們做一個小結啦,其實在管理的行政策略上跟方法上、法律上,基本上都有,就是業者好好管嘛,飼主好好的讓他善盡責任,展開的作法無非是落實人狗合一嘛,無論用什麼手段,人狗合一。那人狗合一的情形下,如何去達到這樣的一個目標,我就回應到今天因為開場是要講總體的思考,有一些問題跟大家一起分享,等一下後面如果有什麼要一起討論的,包括後面還有兩位很優秀的我們地方的處長,他們會就他們實務上的一些跟大家分享,我們再一起共同來討論,那這邊謝謝大家對於動物生命的重視、關心跟投入,那我一直堅信,公部門跟私部門20年來的努力,其實台灣的動保是有長足的進步的,我們不要去,自我的去否定。那我們如何要讓目前遇到的問題去解決現在的問題,我相信是我們今天開這兩天研討會的,重要的一個大家期待的,在這邊先謝謝大家,以上報告。

熱門閱讀

歷年活動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