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場

講題:尋找台灣動物保護的最大公約數?

講師:劉盈如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理事)

    我這邊的題目呢,是尋找台灣動物保護的最大公約數,因為要做ending嘛,所以我只好把這個題目拉出來,可是當拉出來的時候,我自己在準備資料的投影片的時候,就一直在想說,到底這個最大的公約數是什麼?我們要向內找還是向外求?如果我們自己圈子裡面跟自己的人對話,可是好像對話了很多年,可是沒有辦法拉近大家距離的時候,我們怎麼樣才可以,要用什麼樣的力量把所謂拔河的力量變成一個馬車的力量,是不是外面的力量可以進來協助幫忙?到底最大公約數有沒有可能透過這樣的過程去找出來?其實我不知道,那我覺得,這個我下的是一個問號,可是我覺得如果它有一天有希望變成一個句點,或是驚嘆號的話,是需要在座的各位每一個人都付出一些行動的。這邊其實我是沒有工商時間啦,因為我自己是想說,最好有一天台灣是沒有任何流浪狗、沒有任何動物保護團體的存在,大家都可以結束歇業這樣子,所以我不做任何工商服務,我直接進到下一頁。

    下一頁這邊要講的就是,台灣動物保護法,我要講的是一個現象,20年來,其實我們可以看的我們動物保護法是一直在修改的,從三讀通過這個法案已經十次了,其實最近幾年更是一修再修,半年就修一次,可是因為大眾了解的很有限,還有就是我們的立法速度很快,可是我們的執法上面卻是好像跟不上立法的腳步, 剛剛娉婷其實也有講到說,一百年前英國就有一位動物保護運動人士他有講到說:「我們要讓動物保護法律徹底改善動物的處境,其實執法的落實是很重要的一環」,那在台灣呢?這張照片是在民國九十九年,我們在嘉義的民雄收容所看到的狀況,裡面的狗已經奄奄一息快要死掉,牠吃的是廚餘和餿水, 一百零五年,我們在台北的小坪頂私人農場,其實看到的是一模一樣的狀況,但是那隻狗已經躺在那個地方已經死掉了,我們覺得好像這幾年來,我們好像只是把這樣的慘況從公立收容所在移到私人收容所,可是動物的處境似乎沒有得到真正具體的轉變,到底下一步是什麼?我們碰到的天花板或是說瓶頸又是什麼呢? 

    其實這兩天的課程安排我覺得很精彩,大致上大概可以聚焦在狗口的掌握,以及教育必須要趕快推動不該被忽略,再來就是動物保護立法跟執行這一塊是要特別重視的,看起來這三個管道是非常清楚的一個邏輯跟概念,可是為什麼執行起來我們花那麼久的時間?而且對話起來那麼困難重重呢?比如說光是說以寵物登記來說,它都已經立法十八年,可是我們一百零二年審計部糾正資料來指出,我們的寵物登記率跟實際上飼養的家庭大概只有五成左右,不如同寵物登記網上數字上看到有七八成,把母數拉大一點來看,所有家犬的絕育大概只有兩成左右,這是審計部指出的一個報告,其實這個狀況在一零二年的時候被指證出來, 也是因為當時有狂犬病的疫情,當時還是因為狂犬病,政府開始推行免費的三合一結合疫苗的施打, 民眾一窩蜂去打才衝高出來這樣的登記率,所以我們說台灣的動物保護議題糾結了那麼年,三個要做的事情看似明確可是實際上執行困難, 到底困難的關鍵在什麼地方?

    我們看的狀況,就是我們目前面臨到的很大挑戰,包含就是關心動物這一塊領域的人依然太少, 多數人都認為動物保護它仍然是屬於邊緣性的議題,社會對動物保護團體的評價很兩極化,要嘛你們就是一群很有愛心的人,說我佩服你們啦, 但是要嘛就是會覺得說一群很''番''的人,然後講不聽,你們自己的主觀立場才是對的, 那我覺得這兩極化的反應造成一個狀況就是說,民眾對一般的動保人士他要論理的時候,就是會先產生刻板印象,就不想聽你說道理了,再來一個就是我們在進行政策遊說的時候難度是很高,比如說我舉桃園的經驗,這一兩年來,我們很積極的去拜訪很多民意代表,我們希望可以倡議動保政策以及計畫執行甚至預算的提高,在桃園更積極落實,可是其實我一直碰壁, 很多的市議員在接到我們的拜訪電話就會直接跟我們講說,動保團體喔,就是那個愛貓人士,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有些選民服務就是要我們去抓狗的,所以我們暫時無法介入這種愛貓愛狗的議題,這就是民代很多仍然抱持這樣的想法,所以讓政策的遊說變得很困難,遊說困難的時候,就會讓公民的參與變的綁手綁腳了,  因為我連去見個民代想要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這樣一個開門磚的我都找不到,公民參與很侷限的時候,其實一個很大的關鍵在於,我們怎麼這麼去改變這些人對動物保護的想法, 覺得不是只有愛而已,我覺得這是動物福利觀念目前仍然很空洞的一個原因,包含剛剛有聽到TASSCA在談到動物福利的一些虐待案件執行的時候,都還是會限於,有一些人可能還會覺得我這養有虐待牠嗎?我有給牠吃呀, 可是問題是你給牠吃的是餿水 ,對她身體有些傷害的時候,這些是可以透過一些科學的論述來去得到一個動物保護所謂的最底線,那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動物福利科學是什麼?如果這個底線沒有被一般民眾正常觀念建立起來的話,永遠我們在跟動保圈以外的人對話時,這是你覺得這樣才是愛,可是我覺得還好,就是所有的對話就會淪於這樣的形式。

    還有我覺得我們田野數據資料有很多沒有充分建立起來,所以一般民眾對於所謂的動保案件的狀況的掌握都被特定案件給綁架或是說被洗腦,你很難全面性看到到底動物保護團體想要談的動保觀念是什麼,包含憶珊談到很的教育,它不限於愛狗愛貓而已,可是如果你被特定的案件綁架的時候,其實你這樣的觀念就很難告訴一般的民眾, 還有就是我覺得動物保護的專業其實還有很大的進步時間,以昨天我在聽新北市處長在談到林口繁殖場這個案件 ,發現十七具的屍骨、十九隻的活狗,這個案件是桃協舉發的,但是我們發現它死掉狗的屍體,他說已經腐爛了所以他們就火化了,但是腐爛的屍體的骨骼它身上有沒有可能進一步的採證?現場的狀況法官認為說他沒有虐待的事實, 他說個那個地方有放很多飼料包,但是他那個地方其實就是倉庫,就是堆貨跟堆狗的地方,所以他那個飼料包是沒有開封的,沒有拿去餵狗的,可是這現場的跡證,到底動保處有沒有把明確提給檢察官?檢察官不會去現場看,因為動保案件對他來說是一個邊緣案件,就是被分到他這案的,就是我有閒暇時間再處理的案子, 我們去現場看的時候,如果提告(報)的告發單位他又沒有把這些明確證據準備清楚的時候,就會導致說我們想要透過司法來解決一些動物虐待案件最後都被不起訴來處理掉了,所以我講到病理解剖、鑑識學等等,跟現場一些現場證據跡證蒐集,我覺得這是一門專業, 但是在台灣這部分好像這個部分還沒有被開始建立起來,以及當然還有TNR的拉扯,飼主責任教育等等,這些這兩天的課程大家都有談過了,我覺得有一個還沒有談到的是,安樂死的道德跟真實實踐上面,它其實對於死亡這件事情,不管是對人或者是對動物這塊,死亡這一塊有很多道德倫理上的一些探討的空間 ,但是在台灣,大家還是侷限在收容所就是一個撲殺的地方,然後安樂死就是等於撲殺,可是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想,在人的安樂死裏頭,在人的狀況裏面,我們談到的安樂死,大家絕對不會想到撲殺或謀殺這件事情,我們會想到痛苦一些病痛的解脫的,或是一些死前心願的完成,但是對於狗這塊我們就沒有辦法再擴充談到像人這麼多了,我們就是侷限,就是撲殺,那沒什麼好談的,那這也是我覺得就是目前台灣的挑戰, 再來要講的是,我剛剛分析的都是現象 ,等於就是整合這兩天的課程,可是到底我們一個個人,不管你在任何的社會位置或是工作角色,你能夠做什麼呢? 我們能找到怎樣的社會共識,找的一個方向,讓大家變成一個大的馬車往一致的方向前進?我還是打一個問號,但接下來我會提出不同的例子,大家從這些例子我們來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出答案。

     這張照片,我其實引用吳老師做的一個整理, 他是有把共識給找出來,包含大家談的或是早上科長講的,絕育應該是普遍的共識,寵物登記好像是普遍的共識吧?看起來共識都有, 但是為什麼我們還是會多頭馬車? 是因為主觀機關卸責嗎?還是因為承辦人員個人的問題,不夠積極?或者是預算太少人力不足?或者是專業不夠?或者真正的關鍵是在首長並不支持或者是社會大眾也不支持?到底問題的關鍵是什麼? 

    接下來我們慢慢來分析住些問題的關鍵,我這邊試著把六都的預算做一個整理,大家應該可以看到,大家一般的概念大概都會想說台北市的預算應該是最充份的吧, 確實, 台北跟新北都確實非常很高,一千六百億,桃園有九百五十億 ,都非常的多,但我們看政府單位願意花多少錢在做動物保護這件事, 台北市只有百分之零點一二情,也就是千分之一的比例在做這件事情,台北市把在這裡面,有將近近四成拿來做源頭的工作, 桃園這邊,今年的比例特別的高,有到千分之二,這麼高的比例,其實大家看到末端有分到八仟多萬, 那是因為今年剛好面臨收容所的改建工程 ,所以今年錢編比較多,台南的預算,大家可以看到動物保護處的預算,四億,看起來是六都最高的,台南的動物保護工作, 我們就先侷限流浪狗這塊應該是管理的最好,如果我們是用數字來解讀的時候,可能會有這樣的刻板印象, 但仔細看預算書的內容的時候,就會發現說,真正分配給動物保護的源頭跟末端的比例竟然是這麼低,是六都裡面的最低的,那我們進一步去找為什麼這麼低的原因, 真正分給到源頭和 把一半以上的預算都花在禽流感、豬瘟、疫情的控制以及這些動物撲殺上面 ,所以剛剛宗惠老師有講到說我們關心其他動物的議題,其實相對的,對於同伴動物有正向的連結,如果台南在經濟動物的管理這一塊他做得好的話,我相信對於同伴動物這塊地預算相對的也就可以比較多。

    現在各縣市機關都一直在喊我沒錢、沒人,可是如果我們可以同時關注到不同的議題,把它處理好的時候,其實沒錢沒人,錢就回來啦,人就過來啦,這也就是不同的換個角度來看沒錢沒人的理由,可不可有找到一個缺口?再來是新北這邊,特別的是我在它的網站上,主計處的網站,我找不到任何的運算細目,我根本無從去分析源頭做多少事、末端又做多少這件事情,這點我是覺得非常很可惜的地方,如果政希望民眾的力量一起來幫忙支持動保主管機關,找錢、找人,至少要把這些預算細目公佈出來,讓大家知道他們真實的困境是什麼,可是實際上的狀況是看不到的,那民眾的力量如何去介入?去幫忙?去支持呢?   

    再來,看下一頁。這邊其實我也覺得剛剛宗慧老師講了,我就不多說了。如果說經濟動物的議題,蛋雞這邊我們容許它一直被關在這麼窄小的籠子裡,當然狗就會被養成這個樣子,我覺得對於動物的關心其實是一脈相承的,很難去做實際上的切割,對於野生動物的議題其實也是,我覺得野生動物這邊有一些人他們開始努力去作一些路殺動物的調查;在調查裡面就發現捕獸夾、毒殺的事件其實也頻繁出現在路殺的動物裏頭,交通意外也是其中一點,這些原因其實也都發生在流浪狗的死亡原因的身上,如果從動物救援案件去分析的話,你會發現這三塊是流浪動物死亡最多的,這也影響到TNR有沒有辦法成功的執行,就是這個環境有沒有許可跟包容性,可以讓流浪動物、流浪狗跟野生動物可以同時存在? 每個議題之間都有共通性的,如果我們可以把這些共通性串連起來,我們就可以把關心貓狗,把這個的力量持續往外拓展,拉外面的力量一起進來,因為我們的目標其實是一致的。

    剛剛我們也看到桃園的經費看似很多,而且這幾天桃園市長不斷的,因為民間團體一直再施壓,所以市長大概十天就會發一篇動保新聞在他的FB上,五月份的時候他還找了一隻他朋友的一隻黃金獵犬,然後說我要開始做動物保護的宣導嚕,結果七月份的時候,我們就看到新聞說這隻黃金獵犬因為腫瘤死亡,就是他的動保教育只做了兩個月, 這隻因為這隻狗死掉了所以停擺,他只去了兩所學校 ,當然我們也會有疑問說對於一隻癌末的狗把他拉做寵物明星,然後再帶牠到校園巡迴跑,這好像不是一個安寧照護該做的事情, 可是再細一點,我們再去翻他的預算書的時候,好吧,就算你真的想要拉一隻黃金獵犬作動保也好啦, 可是實際做的跟說的是一樣的嗎? 結果我們發現說,他在一零五年度預算書裡面,對於校園動保教育這塊只編了兩萬四千塊錢,兩萬四千塊錢可能連辦一場這樣的講座都不夠。

    所以談到首長到底支不支持好像也是一個問題關鍵,但我們得要瞭解首長除了他支不支持以及支持程度 ,還有哪些空間可以去切入?這是台北市的預算分析,如果我們要談還有哪些方向可以去切入的時候,就要有細緻的分析,可是在這些分析理頭,其實就連g0v那麼強大的工具,他就只能分析依些很粗略的一級機關資料,我在裏頭裡面看不到任何二級主管機關的預算資料。 更不用談從計畫型的分析 ,所以在資料不夠公開的狀況之下,公民參與是非常受限的, 民眾不了解這個議題的話,我們談的動物保護其實也就是很浮的,很概念化的可是沒有辦法深入下去。 

    我再舉一個例子,大家都說郝市長很支持呀,為什麼動保做不好?郝市長真的很支持嗎? 我們來看一下, 桃園的預算裡面其實有自辦了八項「非法定福利支出」, 然後在今年審預算的時候,審計部特別糾正指出說,桃園的社福比例非常的高,必須要改善,桃園社福的支出比例高, 社福比例高聽起來非常好啊,其實昨天吳老師其實也問到一個問題,他在設計民眾問卷問題的時候, 他問到說,如果請你排擠一部分社福支出用作來做動物保護 ,乍聽之下問這個問題大家可能會SAY NO,人的問題得要先照顧再來照顧其他類動物的問題,一般人的概念可能是這個樣子,可是如果換一個角度來問,或是深入一點來問,我們的社福比例有一半的比例都是在非必要支出,如果把非必要性支出,就是是齊頭式平等這一塊,我們拿出一部分來關心動物保護議題 ,你願不願意?我想這個答案也許會不太一樣, 我提這個例子是其實是因為想跟大家說,我們可以用不同面向來談源頭管理,找人找錢,換個位置來思考其實都是一種方式。 

    再來,接下來我們再談到,我們常聽到的苦水, 第一線人員他們都會這麼說平行單位又不支持我, 就像娉婷談到這個我再做動保案件調查,警政機關不幫我什麼忙啊,都要等到場,然後我全程處理,他們只是在旁邊維護我這個調查人員的安全而已,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確實,這好像是個困境,但是我們再來看這次新屋改建工程,其實它流標六次, 到第七次的時候,因為民間團體的倡議跟訴求,這壓力很大,所以這個研考會介入了、政風處也介入了,工務局也介入了, 然後一起改了標案,把這個標案設計成為讓施工廠商他願意來承標,不然前六次其實沒有半家廠商願意來,為什麼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必須要等到民眾覺得不滿意了,站上街頭了之後,政府才來面對解決呢?我們是不是可以在過程之中,就開始制度化一些東西? 甚至在我們關心動物保護議題的時候,我們也可以關心其他單位,他有沒有一起來配合來落實執行他們應該要負的行政責任?比如說,我舉再舉一個例子,像是寵物業,寵物業議題,我知道非法的繁殖場其實設在住宅區理頭,即便合法的他也都是設在住宅區裏頭 ,為什麼繁殖場的設立門檻會這麼低呢?其實實際上它並不低,因為依照桃園的寵物業申請設立門檻,他其實要去經發局先申請設立商號登記,也就是說他未來要繳稅,還有他要跟動保機關申請,動保機關去現場勘查, 他也要向建管處申請,他要向都發局申請,確定他的地目跟建物跟消防安檢同時都是符合政府規範的, 而且這些不同單位都有它的法律要求,但是實際執行上面,只有動保機關會去現場看,其它的單位都是書面審,或者是根本連看都不看就讓他過,除非發生問題,除非有狗貓燒死,消防安檢單位才會跳出來說我們會進一步的消防安全檢查, 這些我們可以同時來檢討的空間, 而不是只檢討動保主管機關這邊是不是真的有在落實執法。

    再來,我們都說談司法是最後的防線,我再重新提一下林口繁殖場的事件,我找了三份的裁判書,這兩份就是法院判決裁判書, 另外一份顏色比較深的,是不起訴的處分書,兩份是公開開的,不起訴處分書是不公開的 。 

    案一 : 一間繁殖場的飼主把法鬥和黑貴賓關在同一個籠子裡面,結果最後我們去稽查的時候,發現黑貴賓死亡, 法官認為既然他是繁殖場的業者,那根據邏輯推斷,他應該對狗的品種跟個性應該有深入了解,而且是經營二十多年的繁殖場,那他卻讓他兩種不同的個性跟體型狗故意關在一起, 他認為他是不違背己意也就是法律上說的故意行為 ,所以就給他確實的裁判,要判他,而且就是要拘役,這是法官的認定 。

    案二 : 合法繁殖場在裏頭發現了有枯骨也有奄奄一息的狗,跟林口的案例是一模一樣,這個法官也是判了拘役,他認為除了發現狗屍之外,活著的狗的犬隻體型消瘦,身體狀況衰弱,以這種方式無故虐其所飼養之犬隻,導致牠們脫水、毛髮糾結、皮膚病等狀況,所以他就判刑確認。

    但是我們看林口這個案子 ,在檢察官這邊,它甚至連法院的系統都進不去,在檢察官這邊他就直接說動保處沒有辦法提出其它的證據,這是新聞的寫法,記者去問檢方 ,檢方認為動保處提供的證據沒有辦法直接證明這十七隻屍體是被犯嫌給虐死的,而且檢方認為動保處並沒有親眼看到這些狗被活活打死,所以把這些屍體跟跡證全部都漠視不予採認, 那我們就會說覺得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難道是因人而異嘛? 難道是因為自白的不同?因為案一跟案二都是案主她自己有承認,對啦,這事發生在我的狗場,這是我的疏忽,難道是沒有自主承認? 案三是業主不承認,難道我們檢察官辦案是不看證據的?  我們都是靠自白嗎?為什麼不同的法官跟檢察官在判斷同樣類型的案件的時候會有這麼大的落差跟歧異呢?

    昨天我私底下問新北的處長,我問他說到底,比如說以安樂來說,他是有把活狗的身體狀況把它放進案情認定裏頭,但是新北市當初到底有沒有把剩下沒入的活體十九隻活狗的身體健康報告,詳細的檢察報告紀錄一起當作證據提交給檢察官呢?處長愣了一下說好像是沒有, 所以才會讓這個案子職接不起訴啊。如果活著的狗他就是一個那麼好的證據了, 牠的醫檢紀錄其實就是一個犯案的直接證明 了,可是我們卻沒有主動提交給檢察官,那我們再來罵它說這個司法沒有盡到它的義務,我覺得其實這是環環相扣的,可能在每一個位置你都必須要在事後看一下,看清楚一下,到底哪一個位置疏忽掉是什麼樣的問題?後來我也有建議處長,如果沒有的話,其實是可以重新再審的, 因為它就是一個新事證,新事證有發現的時候除外,這個案子他會再回去問清楚之後,他會再提起再審。 

    再來,這也是桃園龍潭發生的案子,動保人員其實很辛苦的埋伏調查,很且都是在半夜,因為他們都是半夜殺狗, 聽說他們埋伏調查一個禮拜的時間,可是最後呢,當他們破門而入的時候,會同警方跟動檢員到那邊,結果發現這個狗已經死掉,而且身上也被刮毛了,動保員把這個屍體帶回去,也去做了並理解剖,可是在病理上沒有辦法發現牠是被電死或是怎樣的原因,所以就找不到任何的原因證明它殺死這隻狗,這個越南籍的婦人她就說我是吃死掉的狗,就像我吃死掉屠宰好的豬一樣,所以最後就不起訴,可是這個案件其實也吵得沸沸揚揚, 我們說很多這樣的動物虐待案件,其實對社會的觀感就是政府好像都是重重提起,最後都輕輕的放下來,這些輕輕放下對這個社會的影響是什麼? 就是這樣子,你會在網路上看到,對政府與法律的不信任,我們要的是司法能夠還原它的正義?我們要的是行政能夠確實的執法?還是我們要的只是這樣的私人的私法正義?如果所有的案件我們都沒辦法好好的探討它,找到一個問題的關鍵,然後避免類似的案件持續發生的時候,我們的社會會越來越對立, 每個人區圈的位置可能就會更限縮,更不容易用寬容的眼光來看對方,去理解對方要說的話,當圈圈越來越小的時候,也就會讓動物保護議題越被邊緣化。

    再來這邊我會講一些例子。如果我可以把圈圈擴大,我們可以怎麼做?比如說,像我在調林口的案子的時後,才發現說,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任何的不起訴份處分書?可是不起訴處分書才可以看到很多司法裁判案件的問題點啊,它為什麼可以不公開呢?我才發現一些司改的一些團體,它們也一直在倡議說不起份書是應該是要公開的,只要隱匿調個人資料之後,它就是要公開,也是要受到社會的檢視,這邊也舉一個我們桃園的案例,也是我們要求像是查核跟評鑑寵物業者的報告必須要完整公開,包含違法項目,結果動保處也依了我們動保團體的建議就公開了,公開五天之後,這裁罰公告就馬上消失,那我們打電話去動保處問為什麼消失了,到底發生什麼事?這不是消費者應該要合理被揭露的資訊嗎?不然我們怎辨別什麼是好的業者?什麼是不好的業者? 動保處說是因為他們被法制局要求拿下來了,原因是因為,法制局認為這樣子可能造成二度對於業者名譽的損害,可能會涉及行政罰罰上的問題,二度懲罰,以及他們也認為可能商業競爭等等的問題被揭露了,違反商業祕密的保障原則,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 但是我們在找了一些其他的政府單位裁罰案件公開的時候,疑? 這說法不合理耶,因為比如說像是環保署,他就有公開所有的這些偷排放廢水或傾倒廢棄物的一些違法業者的裁罰事實,既然環保署可以這樣做,那動保單位為什麼不能比照呢?如果我們 比較不同主管機關案件的審查及作法,從這些方式去取經,也許我們在對應這樣的狀況就比較不會輕易的被唬弄掉,那我覺得很多的動保人可能我們都在自己的小圈圈裏面, 當對方提出什麼樣的論述,我們很難找出具體的話來反駁他 ,這樣我們想要倡議的東西就會不見了。

    再來我們怎樣再跨出去另一個圈圈?像是勞工議題,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七休一,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心,好像這個問題這跟我們好像沒有什麼具體關係呀,如果我們是公務員的話,這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啊,可是我在看瑞典的時候,我就發現,瑞典其實他是沒有流浪狗的,街上沒有流浪狗,歐洲國家幾乎都這樣,很大的關鍵是民眾休息的時間其實非常的長,一天只工作六個小時而已,所以民眾有很多的時間去思考、去參與各種類型的社會活動,他也帶著他的寵物走出去,動物的福利是好的,人的福利也是好的,這個關係是包含在2007年的時候,他們因為人走出去了,人覺得需要陽光、空氣、水,所以他們也就更能去同理關在牧場裡面這些牛,牠們也需要陽光、空氣、水,所以在動物保護法裡面就規定,夏天時必須要待在戶外二到四個月,每天至少六小時,牠們必須要有充分有曬到陽光的權利 ,我覺得這是勞工運動跟動保運動可以串連起來的連結。

    再來就是,我剛剛講到的環境保護,這是我在環保署的網站查到的,它其實就是公開所有的行政裁罰的案件和處分案件,而且把犯罪事實全部都寫的非常清楚,讓民眾都可以知道,如果這樣子民眾知道這些足夠的資訊的劃,我覺得都每一個人就可以發揮抵制的的力量。

    再來,我們從沒有思考過土地徵收、或者是城市開發、都市樣貌的改變,其實都跟動物保護議題、甚至跟野生動物保務議題也都環環相扣的關係, 如果我們坐視我們的都市不斷的開發,產業不斷地進入綠油油的農地的時候,像這邊違法工廠霸佔農地,台中市長就是說就地合法,那我在寵物業這邊 ,也不斷聽到,你要輔導優先、你要就地合法, 其實業者會採取的做法和呼聲是非常類似的, 讓我們從這樣的狀況裏頭,也都可以去看到去想下一步的因應策略是什麼?以及去思考說到底對動物的影響是什麼? 我們有沒有可能跟這些反土地徵收的團體去進一步做下一個連結,也進一步保障動物的福利。

    再來就是小燈泡的案件,大家都一直在說社會安全網很重要,可是在作社會安全網的時候,大家都會想到一些醫療呀、或者是警政、民政系統,可是沒有人把動物保護系統放進去,這一塊剛剛黃老師也講到了, 動物虐待跟人的連結是很深的,我們也發現有一些受虐的婦女,她家裡如果有飼養寵物的時候,這隻寵物也是會受虐, 家暴的婦女是有自主性的,她不像動物被關著,她其實是可以走去的,可是很多家暴的婦女她會因為擔心自己的小孩和跟擔心她所養的寵物, 而不敢離開她家暴的環境,所以如果寵物可以得到好的安置和妥善的處理的時候,其實家暴婦女就可以帶著她的孩子走出去那個環境了,所以所有的議題還是可以找到正向連結性,大家一起來合作跟互助的。 

    那這邊我講一個就是, 動物福利跟動物權的平權概念的一個進程,在綠色的字這邊,大家看到講的動物權或是動物福利歷史的脈絡, 中間橘色穿插左邊橘色方塊的,其實也就是一些人權議題進來了,然後兒童權利跟婦女保護或者是兩性議題都進來了, 為什麼我要用這張圖來作說明?就是這些權益議題本質上都有相當接近的地方,因為它都是基於他者生命、個體生命的關懷而來,所以這些議題的成長像是階梯一樣,動權先喊出來動物福利的觀念之後, 接著人權的議題就進來, 然後再來婦女議題就進來了,兒童議題就進來,它是一層一層的,而當婦女跟兒童的保障被提高了的時候,其實相對地,當我們在對社會倡議動物福利或動物權議題也就更容易了, 所以我特別列這張圖, 讓大家看彼此權力的關係。

    再來,我們也講到教改跟動保,這個剛憶珊也有說了,其實他中間我們也可以找到正向的關連,包含環境教育法裏頭,如果仔細去看,動物園其實是可以申請環境教育場所的認證,可是動物園是一個囚禁動物的地方啊 ,比如說,像這是六福村,六福村的動物,他的蹬羚羊在這樣的環境,你們有沒有看到有什麼問題?它一棵樹都沒有,這動物是不會被曬死嗎? 如果從小老師帶我們去的動物園, 看到的是這樣的狀況,我們就不知道說原來動物也會怕被太陽直接曝曬,這隻就是前幾天發生在新北市的一隻狗,他就是活活被曬死,民眾把牠救援出來的時候,往牠身上澆水竟然還''冒煙''(台語),所以這是多麼劇烈的高溫之下,可是飼主好像不知道把狗養在鐵籠子裡面,然後沒有給牠任何的遮蔽環境, 原來是不行的喔,這是不是跟他從小受到的教育有關係? 那我們想到說要如何該容入? 剛憶珊也提到目前環境教育跟性平教育,每人每年四個小時,有沒有可能從這些議題去切入?及便是道路安全課程也想切入,有一次我這參加一場課綱審議的公廳會 ,我聽到課綱委員也說其實他們也很累也很忙,因為現在有七十多個教育議題都要安插進來, 所以動物保護只能丟在邊緣再邊緣,所以如果我們有審議委員進到這樣的組織裏頭,真的也許會有些不同的改變。 

    所以,經過兩天的討論,我想跟大家講的是, 其實源頭管理還有另外一招,也許我們對內在尋求共識的時候,我們可以稍微退開一點腳步,然後跳開我們原本所在的位置,去看更大的環境,這個環境裡面發生的事情。因為既然流浪動物我們都認為是一個公共議題 ,所謂的公共議題都是環環相扣的,如果給我們跳開一點位置,我們看到更多的問題,可能我們可以找到更多的資源,一起放進來,彼此作串聯,而不會大家就是一直在這個小圈圈的裡面爭奪可能很小一塊的資源,在談資源分配的問題, 我的覺得這更不利於內部圈圈人的對話。這邊我舉兩個例子,一個就是,台北市獸醫師公會其實就是有跟婦女救援基金會合作 ,他們就是在進行我剛剛所說的,把家暴家庭裏面的動物救援出來,然後也讓家暴婦女可以帶著小孩走出來這樣的計畫。另外這個影片,是社勞人,大家都知道監獄其實人滿為患了,如果你們去法務部的網站上面看監獄的人數跟監獄的空間數,會發現它問題的嚴重性其實跟公立收容所裡面動物的空間數是一模一樣嚴重的 ,受刑人在那麼小的環境裡面,他的情緒怎麼會好呢?那他怎麼可能有被教化或是改變他行為的可能性呢?所以現在監獄改革裏面,他們也談到是不是有更多的社會勞動可以讓他們做,讓他走出監獄,然後去接觸多一點外面的世界,然後跳出他們原本的框框,不然就是受刑人對受刑人,其實就是一些犯罪經驗的互相研討,而不是對外尋求正向的經雁,所以在這邊我也在屏東看到有動保團體跟屏東地檢署合作, 他讓受刑人進入他的狗場去做服務,那中間如果有穿插生命教育的傳遞,我覺這是很好的合作,這些都是跨議題的合作, 所以源頭管理還有這一招,把我們的腳步跟視野放寬,也許我們就能得到更多的資源,以上是我今天的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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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廖靜蕙講題:我如何寫動保報導     我事前有看過每個人的期待,大家的期待差距都蠻大的,我盡量找一個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資料來處理。不過,其中有一位提到他是被派來學習怎麼寫新聞稿的,我還是把我之前去公部門演講,所整理的資料給主辦單位,可以提供給這位學員。 我今天準備了兩份PPT。我先向大家報告怎麼寫報導這件事,有些朋友會希望學會怎麼寫,也就是學習寫作的格式因此我一開始就先講這個。第二個檔案提到的是「動物保護是什麼?」,裡面會釐清一些觀念,像是動保和野保兩者是相同的概念嗎?我相信大家剛開始可能和我一樣不太懂,我後來花了一些力氣才把它釐清,所以我今天也會把我整理的資料跟大家一起提。 其實我從2009年開始當記者,確實有一點年紀了,如果大家覺得我還做得不錯,那我應該要覺得很開心,在座的大家都比我還要年輕,一定幾年之後就會有自己的一片江山,所以我覺得大家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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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你好嗎?我黑熊啦!文/何郁庭 大家好,你們可能在新聞中或網路上,看過我們俊俏的臉龐。是的,我們是一萬多年前便留在臺灣的在地原住民--臺灣黑熊,正式學名是 Ursus thibetanus formosanus,不過月熊、狗熊等,也是常見的稱呼喔! 我的「熊黨」們說到我的兄弟,可是遍布全世界呢!除了非洲、澳洲及南極大陸外,各大洲都有我的親戚們居住,例如北美洲、歐洲及亞洲北部的棕熊、北美洲的美洲黑熊、亞洲的黑熊、中國的貓熊、南美洲的眼鏡熊、印度的懶熊,以及東南亞的馬來熊。不過除了美洲黑熊和棕熊外,其餘的夥伴數量所剩並不多,因為居住環境被破壞的緣故,可以落腳的地方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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